超時工作356小時 司機指控被帛琉大使無故解職
▲帛琉大使前駕駛Eric(左一)出面控訴超時工作,並遭無故解職。(圖/阮昭雄研究室提供)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一名北市男子Eric去年六月起擔任帛琉大使司機,在擔任駕駛期間不但超時工作,沒有補休,更沒有加班費,今年一月遭到無故解職。Eric4日下午在臺北市議員阮昭雄陪同下出面召開記者會,向外交部喊話,希望可以保障勞工的基本權益。
Eric指出,他從去年六月起擔任帛琉大使的司機,每月薪資約四萬三千元,但經常工作到凌晨一、二點才下班,隔天九天繼續接着上班,Eric說,自己過去也擔任過甘比亞大使的司機,當時有兩名司機輪值工作,但在帛琉大使底下工作,過去一年間已經已超時工作達356小時,更不能折抵休假。
阮昭雄則表示,在接獲陳情之後就邀請勞動局官員出席會議,希望能召開協調,勞動局爲求慎重還找來翻譯,到了協調會當天,大使館並未派人員出席,致電大使館時,大使館僅以有外交豁免權拒絕出席,阮昭雄認爲,即便大使館擁有外交豁免權,依然要尊重臺灣法律,呼籲外交部向帛琉外交部要求,拘束自己的大使。
勞動局科長葉建能迴應,依照勞動部的解釋,國外大使館聘用勞工,因屬於外國機構,確實不適用《勞基法》,但勞資雙方有契約、協議,就要回歸到民事,所以並沒有所謂的豁免權,此案也已經與外交部聯繫,正在處理協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