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條例初審通過 陳其邁:本會期要過還有得拼
立法院內政、財政與司法及法制委員會6日聯席初審通過《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據初審條文,行政院將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處理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不當取得的財產。不過,因國民黨立委全數退席抗議,雖然草案已初審通過,召委陳其邁坦言,這案要在本會期通過,「還是有得拚」。
根據初審通過的版本,行政院將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依法進行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不當取得財產的調查、返還、追徵等。而「不當黨產」指政黨、附隨組織自1945年8月15日起取得、或交付、移轉、登記於受託管理人,並於條例公佈日還存在的現有財產,除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孳息外,推定爲不當黨產。
草案指出,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在條例通過6個月內要申報財產,如果不申報,每次可罰新臺幣50萬元至250萬元的罰鍰,累計處罰5次,即可推定該黨產爲不當黨產。
雖然初審通過,但因召委陳其邁下午要求延長開會時間,引起國民黨立委不滿,集體退席抗議。而全案在提報院會審查前,還是須經朝野協商。
陳其邁即指出,因爲是新的案子,所以還是經過要朝野協商,協商期一個月從今天開始算,希望7月初就可以表決。他認爲,自己的處理很尊重國民黨意見,但國民黨立委都針對程序發言,不是針對實質內容,他對這點覺得很遺憾。但也坦言,國民黨可能希望延長戰線在院會處理,這案要在本會期通過,「還是有得拚」。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則在臉書興奮表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委員會審查完畢!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