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衆投資暗示收益等被責令改正

中新經緯6月19日電 廣東博衆智能科技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博衆投資)因展業過程中存在誤導性宣傳及暗示收益等被責令改正。

廣東證監局網站19日披露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經查,該局發現博衆投資存在如下違規行爲:一是展業過程中存在誤導性宣傳及暗示收益,二是業務人員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時未告知證券投資顧問的姓名及其登記編碼等內容。

上述行爲違反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20〕66號)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款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博衆投資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

企業官網顯示,廣東博衆智能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原“廣東博衆證券投資諮詢有限公司”)成立於2000年7月12日,是國內正規合法的證券投資諮詢機構。(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