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速近百撞翻左轉小貨車!駕駛未系安全帶慘死 飆車男下場曝…
▲桃園市陳姓男子今年5月間清晨開車行經中壢區,因超速撞上對向左轉車,導致對方駕駛傷重慘死,陳男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桃園市陳姓男子今年5月間清晨駕車行經中壢區龍岡路二段往八德區方向某處丁字路口處,與對向吳姓男子駕駛小貨車左轉時發生碰撞,致使吳男小貨車翻覆,吳男送醫急救因多處肋骨骨折導致呼吸衰竭不治,陳男經酒測並沒有酒精反應,桃檢根據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陳男肇事時速高達92.9公里已明顯超速且未注意前方車況是肇事主因,死者未禮讓直行車且未綁安全帶是肇事次因,偵結將陳男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35歲的陳姓男子今年5月15日清晨5時30分許駕車經過中壢區龍岡路二段,行經龍岡路段二段427巷口處丁字路口,對向吳姓男子駕駛小貨車左轉,2車均閃避不及發生碰撞,陳男轎車失控撞上對向路旁停放轎車,小貨車則翻覆撞上路旁停放轎車,吳男全身多處擦挫傷、多處肋骨骨折等傷勢被送醫急救,最後仍因呼吸衰竭傷重不治,陳男經警方酒測未發現有酒精反應。
案發後,警方查出陳男肇事時,時速高達92.9公里已明顯超速,陳男也坦承超速行駛之事實,死者家屬則對陳男提出過失致死罪嫌告訴;全案送經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調查,調查報告認爲陳男行經無號誌丁字岔路口未減速還超速行駛,未注意車前狀況爲肇事主因;死者吳姓男子未系安全帶經過有「停」字標誌無號誌丁字路口,支線道左轉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爲肇事次因。
桃檢根據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調查報告與警方提供現場事故圖,陳姓男子坦承超速行駛之事實,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將陳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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