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山限區都更都審原則今公佈 高度放寬逾130個社區受惠
北市府今年全面檢討山限區範圍。圖/北市都發局提供
北市力推都更加速,去年12月修正公佈「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開放位處非地質敏感區山坡地、山限區內危險建物可都更,但超過一定高度須經都市設計審議。臺北市更新處今公佈審議原則,韓建物高度30公尺以下、滿足建蔽率最大化、不做挑空設計及夾層、容積總量檢討分析,受惠對象超過130個社區。
更新處表示,依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8條,依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規定公告的山坡地,以及北市公佈的「臺北市都市計劃劃定山坡地開發建築管制地區(山限區)」,範圍內非位處地質敏感區的危險建物(海砂屋或耐震能力不足),得經市府依法迅行劃定更新地區以辦理都更重建,並酌予放寬建築物高度及建蔽率。
而且,如因基地條件限制,未能依覈定後之容積重建者,得透過都市設計審議或都市計劃變更檢討建築物高度。更新處以第二種住宅區爲例,現行規範建築高度最高爲21公尺、建蔽率最大爲50%,如因基地條件限制而有高度放寬需求者,便得透過都市設計審議突破21公尺高度限制。
北市府今天公告「山坡地及山限區危險建物都市更新案經都市設計審議檢討建築物高度」審議原則,明確規範在建築高度最高至30公尺前提下,實施者於建築設計時,滿足建蔽率最大化,樓高除地面層4.2公尺爲上限,其餘樓層最高3.6公尺,且不得做挑空設計或夾層。
另應檢附容積總量檢討分析,說明建築物高度放寬前後的建築量體比較、視覺景觀模擬、交通影響分析,即得經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檢討建築高度。
更新處進一步說,因應逐年加劇的極端天氣事件,今年地震頻繁,促使民衆思考提升居住安全,市府檢討項目明確化,今公佈審議原則,適用對象包含文山、內湖、南港、士林逾130個社區,盼提高行政效率、簡政便民,加速都市更新推動。
臺北市更新處今公佈山限區都更都審原則。圖/更新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