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限區修法初審 蔣萬安都更5箭蓄勢待發
臺北市議會法規會15日審議「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最後通過審查並交付議會大會二讀。(丁上程攝)
臺北市長蔣萬安提出「都更5+2箭」政策,不過,需要修改「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才能施行,臺北市議會法規會6月審議時,修正案因山限區都更容積獎勵問題而擱置至今,法規會15日再審,北市都發局與都更處研議放寬容積率可利用範圍後,也讓修正案順利完成一讀,將交付大會二讀,讓蔣萬安卡關許久的都更5箭已箭在弦上。
目前既有山限區建物皆是在法規規範前就已存在,多數是危老建築,僅能透過危老條例原地拆除或重建,無法透過都更條例獲取容積率獎勵,許多住戶寧願維持現狀也不改建,蔣萬安推出「都更5+2箭」政策,在利多誘因驅使下也提升住戶改建意願,但必須修改都更自治條例。
議會法規會昨審查「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都更處長陳建華在報告時指出,法規會6月審議後,在近5個月的過程中,3度邀集專家、學者開會討論,對於山限區建物都更,從原有的樓高17.5公尺放寬到21公尺,若都更容積獎勵仍無法用完,則會依1樓樓高4.2公尺、2樓以上樓高3.3公尺的原則下,再向上增加2層樓,應能符合大多數山坡地都更的案例。
不過,提案修正的國民黨臺北市議員王欣儀指出,高度應該保留彈性,以防止容積率用不完的情況發生。她強調,母法沒有訂定高度限制,按照條例的規範21公尺向上增加2層樓爲27.6公尺,恐怕仍無法有效使用容積獎勵。
對此,都發局長王玉芬迴應,若發生容積獎勵用不完的情況,都會經過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討論,「原則上會給予彈性,最高到30公尺,若還是不夠就會再行檢討,如何在30公尺以上再延伸。」
民衆黨議員陳宥丞則建議,若建物已達30公尺,但容積獎勵仍舊用不完,應該要考量「容積轉移」的可能性。
陳建華坦言,在專家、學者會議中有討論到容積轉移的可能,但因爲與母法上有牴觸,所以最後作罷。
都更5箭透過「降門檻、法放寬、速通關、排障礙、加碼辦」,加速推動都更速度,今年10月再加碼2箭,針對「防災型都市更新專案」及「整建住宅專案計劃」,只要符合法定條件,整宅、海砂屋及耐震力不足而有明顯危害,市府給予容獎最高可達100%,等同從原本1.5倍容獎加碼至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