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容積代金基金執行率過低 議員批圈地不給錢
容積代金基金收入連年增加,2015至2022年容積代金累積收入高達226.9億,北市府卻僅支出43.31標購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計793.28公頃,民進黨臺北市議員許家蓓指出,北市府容積代金累積收入高達226.9億,但卻僅支出43.31標購取得公保地,佔比不到3成,應積極標購公保地,而非圈地不給錢。都發局長迴應,今年至今已支出20億標購公保地,同時也預計解編75公頃公保地,今年執行狀況會改善,未來也會持續檢討成效。
「公共設施保留地」爲都市計劃規劃做爲道路、綠地、學校、社教及市場用地等機關預定用地,亦即政府應該要徵收,但現在仍未取得之土地,依都發局統計,北市私有公保地面積計有793.28公頃。
許家蓓說明,北市府於2006年公告《臺北市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允許藉由送出公保地的方式進行容積移轉,亦即「捐地換容積」。再於2014年改爲「捐地換容積」及「繳納容積代金」雙軌制,並於2019年起使用容積代金基金收入標購公保地,但目前容積代金基金運用效率差強人意。
她指出,容積代金基金收入連年增加,2015至2022年容積代金累積收入高達226.9億,北市府卻僅支出43.31標購取得公保地,佔比不到3成。審計部更於2020年北市總決算審覈報告指出,北市容積代金基金執行率過低,允待檢討提升基金設置效益。但2年後執行率仍低,目前基金仍有171.7億餘額。
許家蓓要求,私人土地若被劃設爲公共設施保留地,將導致使用受限。目前雖然設有容積代金基金專款專用取得公保地,卻成效不佳,且市府以土地公告現值15%至35%收購,亦偏離市場行情。市府基於都市規劃及保障民衆財產權的立場,必須更加積極標購公保地,或將評估已無做公共設施需求的公保地解編還地於民,而非圈地不給錢。
都發局長王玉芬回覆,基金執行狀況不佳是因受限於持有年限及標購金額等相關規定,今年工務局已放寬持有年限的規定,因此今年至今已支出20億標購公保地,同時也預計解編75公頃公保地,今年的執行狀況會改善,未來也會持續檢討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