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6成校園加班費執行率低於5成 議員批漠視教師勞權
臺北市教師常在例假出勤,卻不敢向學校領加班費。圖爲示意照。(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教師常在例假出勤,但議員簡舒培發現,北市6成以上的學校,加班費預算執行率在5成以下,還會遇到學校沒錢給、老師不敢要的情況,造成惡性循環。教育局對此強調,市府都有編列足夠預算,因此纔會剩下,且加班費當用則用,沒有執行率問題。
據臺北市教育局規定,教師若在非上班時間或例假出勤,可自行選擇補休或請領加班費。舉凡防災輪值工作、全校性活動、新生報到事宜、陪同學生至校外參賽,以及辦理升學考場服務,如會考、學測及統測等7大項目都算在內。
簡舒培表示,108學年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教師兼行政職務者,非上班時間奉派出勤人數有4491人,但已過期未使用時數,達29375小時;專任教師則爲108學年是13116人、50297小時,等於有諸多老師未把補休修完。
另,國小到高中各校的加班費預算執行例低,以2020年爲例,預算6868萬,但執行數爲3155萬,執行率45.95%,比率不到50%;統計2016到2020年,有6成以上的學校加班費預算執行在5成以下。
簡感嘆,教師向學校請領加班費時,有些校長不敢給,要等到颱風、汛期時才能用,老師向會計詢問時也說錢不夠,要等到學期末結算時再請領,導致老師也不清楚何種出勤能優先領取,形成惡性循環。
教育副局長陳素慧強調,市府每年度都有編列足夠預算,當用則用,沒有執行率問題,也有列出數種因公奉派可領加班費的情形,供學校、教師參考,但的確有不少教師因責任制,即使可領加班費、補休仍會作罷,尤其又以導師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