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監視器5.5億傳輸費初審通過 但書須「實支實付」
臺北市警局的路口錄影監視系統。圖/臺北市警局提供
臺北市警察局每年都會先遭暫時擱置的「監視器網路傳輸費用」預算,今年編列5.5億送市議會審議,仍被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以價格過高爲由暫擱。由於警察局與廠商「臺灣智慧光網」日前商談破裂,委員會上午決議先通過預算,另設但書,傳輸網路費在不違背契約及各項傳輸品質條件下,依照市府覈定費率「實支實付」預算始得動支。
北市府網路服務在前市長郝龍斌任內簽訂BOT案,由臺智網提供,合約25年,至2036年12月30日,各局處可依業務需要,使用臺智網一般約或依需求另立專約,警局考量各項設備所需網速不同,2017年1月與臺智網簽訂錄影監視系統專用傳輸網路服務費的專約。
臺智網去年8月報價時,市警局發現同樣網速的規格,專約價格比一般的高出許多,重新計算後僅需要4.6億預算,比原編列的5.5億價差高出9000萬,議會上個月審議時,引發討論,先以「撙節」爲由將預算暫擱,希望將預算減少至4.6億。今天上午再審,在委員會又引發熱烈討論,議員一致認爲撙節預算合情合理,每個人都支持。
議員林世宗說,這個BOT案一簽就是25年,現在監視器的功能一代比一代強,但傳輸價格卻是愈來愈低,以幹線型的傳輸爲例,去年60G只使用25G,未來應採「實支實付」。
議員遊淑慧表示,若警察局沒有替代方案,價格永遠吵不完,且廠商態度強硬,還嗆「市長能禁得起監視器3天斷訊?」爲什麼市府其他局處的光纖都有備援系統,警察局卻沒有。
由於市府與臺智網經過5次協商都不順利,委員會討論後,主張現有5.5億預算不刪減,朝「實支實付」把預算降低,但書是警察局113年錄影監視系統傳輸網路費,在不違背契約及各項傳輸品質條件下,依照市府覈定費率實支實付,預算始得動支。
委員會也做出附帶決議,未來請警察局研議比照資訊局及其他市府單位,洽其他網路承商,建立警察局錄影監視器備援系統,以利於原網路建置承商臺智網公司網斷線時治安的維護。市警局指出,監視器網路傳輸費用預算最後須經由大會二、三讀,若三讀通過。
臺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上午審查警察局「監視器網路傳輸費用」預算。記者楊正海/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