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億北流墊付款案 初審通過
臺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21日審查通過1.9億元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工程款,由市府以墊付款支應。圖爲北流。(本報資料照片)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留下1.9億元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工程款,北市文化局規畫以墊付方式支應,避免衍生每月80萬元利息,市議會教育委員會21日通過審查,但有附帶決議,包含爭取中央無償撥用北流房地、不以興訟向文化部追討1.9億元,並提供爭議款案相關單位權責釐清報告。
文化局向議會提案,墊付北流工程爭議款1.9億元,今年8月送議會審查,教育委員會11月上旬要求文化局補充資料,全案暫擱後昨再度審議。
文化局長蔡詩萍表示,文化部11月來函重申不會支付1.9億元爭議款,市府希望先用墊付款支應欠款;北市工務局新工處強調,市府會積極與文化部協商支付1.9億元,但不會貿然採取司法途徑。
民進黨議員簡舒培指出,柯市府調整北流工程及增加量體,導致文化部原編列預算不足,才使得廠商申請給付1.9億元技術服務費,但根據報告資料,市府卻把爭議款發生原因怪給文化部編列預算不夠,這樣不太合理,顯然文化局沒有足夠勇氣釐清事件真正責任。
她還提問,市府到目前仍沒有排除以提告方式向文化部追討1.9億元,如果屆時提出訴訟,勝訴機率爲何?
北市法務局說,北流是文化部委託市府代辦的工程,當初市府作爲代辦單位與廠商成立調解1.9億元,法律上可主張款項應由委辦機關文化部償還,訴訟結果「不會輸得很難看」。
簡舒培則直言,只要提出訴訟,市府跟文化部花的費用都是民脂民膏,其實很沒必要,市府務必審慎評估提告一事。
民進黨議員許淑華也認爲,爲避免衍生利息,支持墊付款案通過,但不解爲何市府不敢釐清政治責任,而且文化部已覈定完執行金額,如果後來有衍生任何費用,當然由市府處理,不該提告文化部。
教育委員會最後決議通過市府墊付1.9億元,但列出3項附帶決議,包括市府應積極向行政院爭取同意無償撥用北流房地;墊付款明年循追加預算程序辦理,不主張對文化部興訟;市府應提供教育委員會1.9億元爭議工程款案相關單位權責釐清書面報告。
蔡詩萍說,尊重議會決議,市長蔣萬安也盼用墊付款支付1.9億元,昨通過初審後,待議會大會二、三讀即可支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