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大降囤房稅 建商公會:本來就應該改了!
▲臺北市議會昨(5)日修正通過臺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調降建商未售出新成屋被課徵的「囤房稅」。(圖/記者葉佳華攝)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臺北市議會昨(5)日修正通過臺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調降建商未售出新成屋被課徵的「囤房稅」,未來3年內未售出的待銷房屋稅率將從過去的3.6%降爲1.5%,對此,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於俊明表示,「囤房稅這種打擊生產、扼殺投資的畸型稅率,本來就應該改了!」
北市府大幅鬆綁建商「囤房稅」,稅率由現行3.6%降爲1.5%,銷售期間也由取行使照1年內放寬爲3年內未出售皆適用,至於2014年7月1日後核發使照但至今未售出的房屋,也適用新稅率,但僅有2年限。
於俊明指出,建商是房屋的生產者,對於投下勞力、資本蓋出來的房子,卻跟投資客購屋囤積一樣,受到重稅處罰,本來就很不合理,他表示,投資客都還有三戶可以用1.2%的稅率,但建商生產的存貨卻每一戶都要被課到3.6%的最高稅率,這種打擊生產、扼殺投資的畸型稅率,本來就應該改了!
於俊明說,臺北市在2014年7月以後的房屋構造單價暴漲2.6倍,還要乘上路段率,再加上全國唯一課徴的豪宅稅,地價稅又調升至少三成以上,這種重稅環境,如果不能改善,誰敢投資?
他認爲,三年的寛限期只能稍微喘口氣,賣不掉還是要面臨全國最高的房屋稅基與全國最高的3.6%稅率,「對生產房屋的建商來說,仍是全國最沈重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