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新盤捲到得房率超100%,房管局坐實贈送面積“不計入合同”

(原標題:北京有新盤捲到得房率超100%,房管局坐實贈送面積“不計入合同”,律師建議可要求開發商提供相關規劃文件)

北京有新盤捲到得房率超100%,圖爲樓盤 資料圖

每經記者 劉頌輝

樓市行情火熱的那些年,各地售樓處爲了製造噱頭吸引購房者,將陽臺、飄窗和設備平臺改造成房間,用來“贈送面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近期在北京調查發現,個別區域再次出現“贈送面積”現象,有的開發商宣稱通過“贈送面積”,得房率可以達到90%以上,後期會統一改造進行交付。

受訪北京市法律界和房管部門人士表示,開發商宣稱的“贈送面積”要注意甄別,實際上這部分面積不能計入購房合同,交房後存在一定法律風險。

不過,不同城市間有着不同管理方式。

4月18日,長沙市房地產平穩健康和安全運行協調小組印發《優化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管理若干措施》通知,明確優化陽臺等空間面積計算規則,業內測算累計贈送可以做到套內建築面積30%左右。

得房率最高超過100%

4月15日,每經記者走訪了北京市豐臺區某樓盤,銷售人員指着樣板間地上貼着的分割線諱莫如深,“分割線外的一半部分不計算產證面積,是開發商‘送’給你的,房間面積只能在分割線內。”

除了南側兩處臥室和一個客廳的陽臺,北側兩處臥室的飄窗位置也貼有分割線,被改成平地。原本面積較小的北臥室,顯得空間更大了。

在另一個央企開發商的售樓處內,銷售人員稱,項目得房率達到89%,“贈送面積”有13平方米。與其他項目相比,自家樓盤的“贈送面積”更大,得房率更高。

贈送的包括1.5米寬的全部陽臺面積,南側兩個臥室,以及北側兩個設備陽臺。“備案時陽臺有兩根柱子,實際上精裝交付時開發商會打掉,改成室內空間”,該銷售人員介紹。

每經記者在大興區亦莊板塊走訪時看到,一家北京國資房企和一家央企開發商的項目得房率約80%,樣板間地上沒有分割線,贈送的只是正常的飄窗位置。

據北京一位房地產業內人士透露,目前個別區域的確出現改造設備陽臺贈送面積現象,有的樓盤最高得房率超過100%,主要與周邊配套設施較差,位置偏僻有關。大部分區域還是根據監管要求,在營銷方面比較規範。

每經記者以購房者身份諮詢北京市豐臺區房管局,房屋交易市場管理科一位工作人員提醒,開發企業在營銷時承諾贈送的面積不能計入購房合同,改造後有一定的法律風險。而且,後期的物業費收取和二手房交易都與面積相關。

豐臺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一位工作人員則表示,不計入合同的部分即便開發商許諾使用,也不具備法律效力,一旦被舉報,將由街道辦事處的城管執法人員調查處理。

已有城市明確贈送面積規則

不過,在很多城市並未明確商品房套內空間面積管理的情況下,4月18日,“樓市調控優等生”長沙卻明確了“贈送面積”規定。

長沙明確提出進一步優化陽臺等空間面積計算規則。因城市景觀風貌要求需要封閉陽臺的新建住宅項目,其封閉陽臺按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入容積率和建築面積進行商品房預售和不動產登記。居住建築陽臺等按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入建築面積的部分,其水平投影面積之和按不超過套內建築面積20%控制。

合理調整飄窗和設備平臺管控要求,進一步提升住宅使用功能完整性。飄(凸)窗寬度可與房間等寬,出挑寬度不超過0.8米。中央空調設備平臺和分體式空調外機擱板可同時設置,不大於4.0平方米/戶的設備平臺不計入容積率和建築面積。

湖南中原研究院分析認爲,該政策主要影響三個層面:

最重要的贈送方面,之前封閉陽臺是全計容,現在能做到半贈送;居住陽臺的贈送面積則由半贈送提升到套內建面的20%。

飄窗位置不計入套內面積,還可以做到與房間等寬,這意味着,開發商在建設房間時可以多出0.8米進深空間。

設備平臺不計入贈送面積,最多能再贈送4平方米。

多重規定之後,累計贈送大概可以做到30%,長沙新房有望迎來“負公攤”時代。

對於未明確贈送面積的城市,北京法學會不動產法研究會理事、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表示,購房者要注意:

第一,儘量不要輕信所謂的“贈送面積”說法,羊毛出在羊身上,一般不太可能是真正的贈送。

第二,務必注意所謂的贈送應當寫在合同,只要寫不到合同裡,一般要麼是違建,要麼是侵佔公攤或公共部分。

第三,購房者可以在購房時要求開發商提供所謂“贈送面積”的相關規劃文件,進行基本判斷。如果和規劃不符,則屬於違規行爲。

第四,購房時對購房過程和相關宣傳材料做好取證,尤其是關於“贈送面積”部分的內容。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劉頌輝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