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付頭期款幫她買房 「月光」女兒拒絕:還房貸太痛苦
對於不少年輕人來說,要存到買房頭期款不容易。不過,重慶一名女子得知父母幫她出頭期款買了一套房子,想到之後30年,每個月都要付房貸就不開心,說什麼也不肯接受,簽約當天乾脆缺席。「月光族」的她說,不想過被「鎖」住的日子。
根據《都市熱報》報導,這名女子姓趙,4月5日26歲生日,當天全家一起吃飯,媽媽忽然說,與爸爸決定送一份禮物給她,「看好了一套房子」,房子在江北嘴北濱路鎏嘉碼頭後的小區,總價約115萬元(人民幣,下同),頭期款34萬多元。
當得知這個「生日禮物」讓自己從此每個月要還3600多元的貸款時,趙女就說什麼也不接受。她多次跟父母溝通,說不想這麼早就當「房奴」,但爸媽都以已經交了定金爲由,說這事沒有改變的餘地。
趙女覺得這個「生日禮物」簡直就像父母拴住她的鏈子。4月23日籤合約當天,她乾脆不出現,買房子的事也就擱置下來了。
趙女爸媽不懂女兒爲什麼不肯接受這份禮物。爸爸說,女兒平日「月光」無計劃,他們之所以想用房子作爲禮物,除了女兒長大後需要屬於自己的房子以外,也希望她透過還房貸的方式,能夠合理安排每月收入,有點責任心。
趙女指出,她愛逛街、愛購物,也愛旅遊,月薪7千出頭依然是個不折不扣的「月光族」,有時還得靠信用卡過日子;她很享受現在的生活方式,一旦每個月拿出一半的工資還房貸,這些隨心所欲美好的事情肯定都得泡湯。「每個人都有自己想過的生活方式,我希望的就是自由自在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