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關鍵不構成殺人罪!「49命枉死」檢怒斥李義祥:極度輕率

記者陳羿妏、黃彥傑花蓮報導

臺鐵408次太魯閣號因一輛滑落邊坡工程車,釀49死、218傷慘劇。目前肇事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以及非法越籍移工「阿好」均遭羈押禁見,而花蓮地檢署今(16日)偵結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嫌,將李義祥、阿好起訴。對此,花檢稍早召開記者會,說明「3關鍵」不構成殺人罪。

▲花檢說明太魯閣號事故調查情形。(圖/記者黃彥傑翻攝,下同)

根據調查,事發當天李義祥開着載滿廢棄輪胎的工程車前往工地,其副駕坐着移工「阿好」;然而,過程中,李義祥因迴轉不慎,將工程車卡在樹叢,又當天非合法施工時,李義祥不敢打電話通報,反倒是與阿好商討如何將工程車拉起,李義祥指示阿好將在案發一旁挖土機駛近,而李則用了一個環狀布帶在工程車車斗左前方立柱上打結,試圖將工程車拉起,惟最後吊帶因承受不住重量,工程車當場滑落軌道,釀成此次事故。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芳怡今(16日)指出,李義祥被依過失致死、過失毀損逃逸、肇事逃逸等罪嫌起訴,非法越籍移工阿好,同樣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聯合大地監造李進福、衛生人員張齊富財,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另外,周芳怡也提出「3關鍵」不構成殺人罪。

周芳怡說明,事發當時沒有人員去控制這臺車,是極度輕率、便宜行事的作法,導致工程車從邊坡滑落下去,墜落到軌道,李義祥、阿好都有過失,而且對於列車翻覆,造成死亡結果也有因果關係;接着周芳怡指出,根據太魯閣號列車行車紀錄器攝錄畫面可見,工程車當時已經翻覆在鐵軌旁邊,檢方事後有找到李義祥的手機,調查案發之後通聯對象是誰,亦取得李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針對其通聯情形一一查證、分析,而查證結果後發現,案發後李義祥並沒有依照標準作業流程,去撥打緊急聯絡電話,也沒有撥打119報警、叫救護車,故認定李沒有及時做防護工作,行爲已經構成肇事逃逸;至於是否構成殺人罪,周芳怡表示,殺人是必須要有故意。

另外,花檢也透過新聞稿針對痛斥李義祥等人,內容指出,李義祥、阿好2人駕車陷落邊坡時,明知可請專業人士協助車輛脫困,竟極度輕率以錯誤之方式拖拉車輛,導致車輛翻落邊坡,甚至於事發後亦無任何緊急通報之作爲,而釀成悲劇被告4人過失行爲所生之危害,既深且巨,不但震驚國際社會、重創我國觀光形象(死傷者人數衆多且包含外籍人士),更無端剝奪49位無辜被害人之美好人生及數億元以上之經濟損失(太魯閣列車每節車廂造價即超過5千萬元,遑論其他救災、醫療、重建等資源耗費)。清明連假本是家人歡樂團聚、慎終追遠之時刻,而408車次實名制列車,乘客選擇搭乘此一早班車輛,無非希望能儘快返鄉與親友團圓,卻因被告4人極度違背專業、輕率之行爲,導致天人永隔,造成家屬永遠無法抹滅之痛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