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稅災淹腳目:沉「稅」覺醒 不「稅」過頭
▲由法稅改革聯盟及公民團體等於去年底舉辦的「法稅真改革,良心救臺灣—反財稅黑手運動」,希望政府落實法稅改革。(圖/記者周宸亙攝)
文/程欣
臺灣長期稅災嚴重、稅務爭訟不斷,曾幾何時,「臺灣錢淹腳目」已經變調爲「臺灣稅災淹腳目」,成爲相當令人沉痛的沉痾。原始立意良善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剛在去年底12月28日上路(另一個228紀念日),卻早就被學者專家砲轟爲「請鬼拿藥單」,是財政部與司法院所架空的妥協法案。
其中最被詬病的有:目前全臺由稅捐稽徵機關指定的165位「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被譏諷是用來保護「官」的;而62位過去大多判人民稅務訴訟敗訴的行政法院法官被司法院「就地合法」,全部取得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等於是讓民衆被宣判「就地正法」;原本訴求避免課稅爭議久懸未決的美意,反而變成人民打贏官司後,還要等15年纔不會被追稅。
其實政府如果有心要保護納稅者的權利,就應該做到親民愛民,知道問題所在並對症下藥。筆者認爲賦稅人權的癥結是在體制上,由於國稅局擁有查稅整肅的秘密武器,行政裁量權無限上綱,綁架了一府五院,擅長用「虛與實」的徵稅手段,造成國與民一個嚴重的「虛與實」現象。茲簡述如下:
一、顢頇課稅過程
1.「虛」擬稅單:國稅局經常把人民當賊看(有罪推定),以不正當的課稅程序,嚴重違反租稅證據法則(法定主義),巧立名目虛擬所得亂開稅單。例如技術股、災賠、贈與等,硬被當成是收入來課稅,被抓包還死不認錯,譏笑民衆可以去打不會贏的訴願及訴訟,並且推卸舉證責任,強要人民提供協力義務,證明自己無罪。
2.「實」質課稅:缺乏實行細則的「實質課稅原則」,是威權時代引用納粹的遺毒,是國稅局亂髮虛擬稅單的法源依據。稅官往往以誇張的懷疑、認定、推計方式來課稅,例如把企業帳戶中週轉進出的所有金額加總當成收入,恣意以高稅率的同業利潤標準核課等等,甚至連補帶罰(超級違反比例原則),以至於烏龍稅單層出不窮,讓人民疲於奔命,有理說不清,最終被迫「脅」商繳稅。大部分的會計師、民代都會勸民衆多少繳一些,免得被查稅5年,或者走上無效的行政救濟。
二、反制人民救濟
1.「虛」設的行政救濟:人民如果不是對冤稅心有不甘,誰願意走辛苦的行政救濟途徑,尤其是必須先繳(或抵押)一半的稅額才能提起訴願(已被有罪推定);而且訴願委員會的成員都是財政部的自家人(這也是違法),人民勝訴的機會根本不大(稅官就可以領取稅務獎金)。一旦訴願失敗走上行政訴訟,以稅吏爲師的法官都不敢自爲判決,讓國稅局肆無忌憚,人民幾乎都是輸家,纏訟不斷,形成「萬年稅單」。
2.「實」際上強制執行:不肖稅吏爲了稅務獎金,不管人民的死活、家庭員工的狀況,製造冤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並且強勢以查帳、管收、凍結資產、限制出境、查封拍賣、帳戶扣款等,表象合法卻是毫無人性的追稅手段,侵犯人民的財產權、工作權、自由權和生命權。
三、影響國家人民
1.「虛」胖的稅收:儘管近年來中小企業數量及經營規模快速萎縮,超徵稅額卻屢創新高(很可能是由廣大的稅災民怨堆積而來),4年來已將近6千億。全臺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亦年年激增,106年就有940萬件,其中以欠稅案件金額佔最多。這種殺雞取卵、搶鵝拔毛式的徵稅手段,讓經濟衰退的臺灣,稅收虛胖,但卻沒有還稅於民。
2.「實」現掏空臺灣:國稅局形同高級的國營地下錢莊、討債公司與詐騙集團,稅奴因而含恨認賠、窮困潦倒、妻離子散、臥病在牀、家破人亡者時有所聞。財稅黑手簡直是被派來臥底掏空臺灣的。稅災影響人才與資金外流、外資與人才怯步、公司倒閉或關門、企業出走、薪資倒退、民心怨懟。
▲稅災如海嘯!法稅改革聯盟建議要公平公正遴選稅務法官及納保官,還給人民賦稅人權。(圖/記者張暐珩攝)
筆者認爲上述賦稅人權問題的解決方案爲:
1.從問題的源頭着手:稅務獎金幾乎是所有稅務紛爭的源頭,立法機關絕不能怠惰,要廢除任何檢舉獎金及稅務獎勵金制度,與多如牛毛不合時宜的財政部解釋函令。納保官、稅務法官的遴選,以及不合理的15年課稅期限,應由專家學者進行全盤檢討與修法。行政機關要依法行政,課稅必須嚴格遵守正當法律程序及證據法則,並且主動撤銷違法稅單。
2.在問題發生時解決:財政部訴願委員應全數由具備獨立性之專家學者擔任,以求公開、公平、公正,並且要廢除「訴願必須先繳納半數稅款或提供擔保,否則移送強制執行」的規定,而行政法院法官應該要有自爲判決的能力與擔當,讓國稅局不敢爲所欲爲。
媒體有風聲說內閣即將調整,財政部長也被點名其中。筆者要呼籲的是,全民一起來勇敢的關心法稅改革,不要再「稅」過頭了;政府更要有擔當,拿出良心,「虛」心落「實」真正的轉型正義。值此「稅」改之際,希望舉國沉「稅」能夠覺醒,祝福「稅」改成功。
●作者程欣,麻省理工學院研究員。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本報保留刪修權。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