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童遭毒蟲虐死 王育敏盼「王昊條款」列優先法案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新北市新店區一名2歲男童王昊母親同居人劉金龍等人殘忍虐打致死。臺北地院27日上午依《殺人罪》判處劉金龍死刑,王昊姑姑王薇君也在立委王育敏陪同下,呼籲立法院應在臨時會時,優先通過「王昊條款」,要求檢警和法院主動查訪毒犯家中兒童狀況,注意孩童是否受到妥善照顧。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聯合30多名立委提出「王昊條款」,希望能保障兒童身命安全,避免類似遺憾再度發生。她說,「這些孩子不能再等,當你們拖一天,到底還要死多少孩子?救救臺灣的孩子吧!」

王育敏提案增訂《兒少法》第54條之1,要求檢警或法院受理案件時,若兒童之父母醫護人員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人,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者,於受通緝、羈押、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或入獄服刑時,司法警察檢察官或法院應查訪兒童之生活與照顧狀況,與過去原法僅對毒犯發放問卷調查家中需要照顧兒童不同。

王薇君說,王昊父親煙毒入監服刑,獄方當時僅用問卷詢問有無需要照顧兒童,但王父擔心孩子被帶走,回答「不需要」,沒想到竟發生慘案,犧牲了孩子寶貴性命。她哽咽的說,「他本來可以不用死!」

由於受到美牛案影響,這項法案遲遲無法完成二、三讀。內政部在此案初審時認爲,警力有限,可能沒有時間查訪,加上這不是警方職權,也沒有經費能委外執行。王育敏希望立法院不分藍綠,讓此案在7月臨時會中優先處理,盼暫時擱置爭議性法案,共同支持優先通過《兒少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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