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億交保夢碎…88會館郭哲敏 遭高院發回更裁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遭高等法院發回更裁。本報資料照片
高院認爲,郭哲敏與共犯張旭升先前都有逃亡事實,在國外也有相當資力與生活條件,再次逃亡可能性甚高,原審裁定所命的替代處分是否足以擔保他們絕無逃亡可能,不無可疑。
此外,郭哲敏、張旭升之間,以及二人與其他同案被告間,是否沒有串證可能,新地院沒有妥適說明,檢察官抗告有理,因此撤銷、發回更裁。
據瞭解,檢方抗告理由,與上次郭哲敏重開羈押庭時大同小異,主要爲電子腳鐐示警近千次,常常未親自接監控手機電話,以及加上洗錢金額龐大,曾逃亡國外,在國內外都有勢力,有境外銀行帳戶、辦公室,財力雄厚且交往復雜,另有證人尚未交互詰問完畢。
郭哲敏在今年四月廿六日便曾首度以五千萬元交保,當時檢方以有串證、逃亡之虞爲由抗告,五月七日新北地方法院重裁收押禁見。
本月八日新北地院再度裁定郭以五千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成功,法院十八日重開羈押庭,裁定加碼保金至一億元,但郭兩次都由親友事前準備好裝滿現金的大型行李箱,迅速拿出保金辦保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