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 北上廣深均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

四大一線城市已全部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11月22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聯合發佈《關於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的通知》。通知明確取消廣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廣州市國土房管局 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我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標準的通知》(穗國房字〔2005〕375號)同時廢止。

據此前報道,11月13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了《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稅務總局發佈了《關於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徵率下限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執行。

其中提到,在加大住房交易環節契稅優惠力度方面,將現行享受1%低稅率優惠的面積標準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並明確北京、上海、廣州、深圳4個城市可以與其他地區統一適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稅優惠政策。調整後,在全國範圍內,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的,統一按1%的稅率繳納契稅。

增值稅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標準後,對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徵增值稅,原針對北京、上海、廣州、深圳4個城市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徵收增值稅的規定相應停止執行。

隨着與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相銜接的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明確,各地接連發布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

11月18日,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一是明確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二是明確取消標準後相關個人住房交易稅收事項。《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同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北京市稅務局等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明確,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

11月1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深圳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等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並對相關征稅問題予以明確。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認爲四個一線城市正式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意味着去年9月份認房不認貸政策開始,四個一線城市總體步調一致,持續落實放寬政策,覆蓋了限購優化、首付比例和房貸利率調整、稅費政策優化等。政策全且精準,也使得一線城市購房政策歷史最寬鬆。預計一線城市後續市場行情向好發展態勢不變,併發揮領頭羊的示範效應。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宋霞

編輯/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