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廣州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南都訊 記者魏凱 11月22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發佈公告,取消廣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的通知。

公告表示,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全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廣州市國土房管局 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我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標準的通知》(穗國房字〔2005〕375號)同時廢止。

在本月早些時候,財政部等三部門發佈《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明確了與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相銜接的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此後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市都陸續出臺了本地公告,明確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認定標準,廣州爲最後一個跟進該項措施的國內一線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