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看到「兩女警」到場扯發猛揍 下秒被壓制賠10萬換緩刑

警員執勤難免會遇到一些不願配合的民衆。圖爲臺南市第二警分局執行取締酒駕專案勤務。(示意圖記者林悅翻攝,與本案無關)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38歲的陳姓男子今年2月21日因爲喝醉酒在家鬧事,臺南市第二警分局兩名女警接獲報案前往處理,沒想到他看到警察到場不僅沒有收斂,甚至出手攻擊,最後一共賠償10萬2000元才換得2年緩刑。

判決書中提到,陳男當天凌晨4時許酒後在家鬧事,謝姓、高姓兩名女警接獲通報前往處理,當時是陳父帶着兩人上到二樓住家,沒想到他一看到警察到場,竟然直接出手攻擊,導致謝員臉部手部擦挫傷,高員頭部外傷並頭發拉扯傷,以及眼部、左側臉頰、後枕部手臂等多處挫傷,連眼鏡也被當場打壞。

兩名女警雖然莫名捱打,但很快就反應過來,併合力反將陳男壓制在地,接着呼叫其他警力前來支援。陳男被逮之後十分懊悔,不僅坦承犯行,也願意分別賠償兩名女警3萬元、7萬2000元。

臺南地院法官認爲,陳男在警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以強暴行爲,明顯是藐視法治與執法公權力心態,而且損及警員執行職務的尊嚴,對基層員警執法士氣打擊很大,行爲實有不當,考量到三方就傷害、毀損的部分已經達成調解,也完成損害賠償,最後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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