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一屋免稅問題 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迴應財政部

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沖12月16日發表「自住房屋遮風避雨 要睡不要稅」乙文,引發財政部迴應對文中自住一屋免稅的建議

新世代金融基金會指出,財政部迴應主要是影響稅收及不符租稅公平,並說明目前規定已採房屋稅輕稅政策,不同意自住一屋免稅的建議。

新世代金融基金會指出,司法院大法官83年釋字第369號解釋,認房屋稅條例內容雖並不違憲憲法第19條),但對自住房屋課稅土地法與房屋稅條例二者互有出入,適用時易滋誤解,應由相關主管機關檢討房屋租稅之徵收政策修正之。然對此議題行政部門直到90年才修正房屋稅條例第1條解決法律適用衝突疑義,僅具形式迴應大法官解釋所提問題,並未嚴肅就是否應予徵免政策作的討論及決策實質迴應大法官解釋意旨

新世代金融基金會指出,欣見財政部對基金會建議的重視,陳沖上文目的,主要是呼籲自住房屋稅的徵免,建議應考慮憲法第15條「人民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並注意土地法第187條立法目的,以確保民衆有遮風避雨的基本人權並避免因長期重稅形成變相徵收。迴歸大法官解釋的原旨,從徵收政策,以學理法理情理討論此一議題。

臺灣已進入老人社會及在疫情影響下,或許是正視自住房屋稅免稅的時機,不要辜負土地法第187條在1930年即有此悲天憫人的胸懷

新世代金融基金會指出,期望國家人權委員會也對此涉及居住人權的自住房屋稅是否徵免,提供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