濁水溪流域今開放撿拾漂流木 有烙印給10%報酬

濁水溪流域即日起開放自由撿拾漂流木。圖/林業署南投分署提供

去年臺灣颱風較往年多,所幸中部山區林地崩塌情形不嚴重,雲林、南投、彰化縣政府自即日起開放濁水溪流域漂流木撿拾,數量約100噸左右,僅限徒手撿拾,不得使用機具。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表示,去年臺風確實比較多,但山區的林地崩塌情形其實還好,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估計濁水溪流域的漂流木約有100噸。

即日起至下次中央氣象局發佈陸上臺風警報爲止,雲林、南投、彰化縣政府已公告開放設籍南投縣、彰化縣及雲林縣居民自由撿拾濁水溪流域漂流木。

開放自由撿拾範圍爲濁水溪中上游(卜溪吊橋以下至新武界引水隧道過河段以上主河道,不含武界壩水庫蓄水範圍及霧社水庫蓄水範圍)、濁水溪中下游(孫海橋以下,不包含集集攔河堰蓄水範圍)、陳有蘭溪(和社橋以下)及清水溪流域(龍門大橋以下)之主河道,但不包含水庫蓄水範圍、南投分署國有林地及支流區域。

南投分署表示,開放撿拾區域的漂流木,不論是否爲貴重木,只要未經裁切且無政府註記或烙印標記者,單支規格符合末徑小於20公分且長度2公尺以下,或單支重量在50公斤以下,均可自由徒手撿拾,但不得使用機具撿拾。

民衆撿拾漂流木,如僅自行使用或蒐藏品,則可直接攜回,無須登記;如撿拾漂流木可能再行轉賣或出售,或因撿拾量體龐大需動用車輛進行載運時,應攜帶身分證件在上班時間上午9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到公告內設置的林產物檢查站辦理登記,以領取官方登記文件,取得漂流木合法產權證明。其中如有貴重木,採逐支登記,非貴重木採整批重量登記。

民衆如對撿拾地點及內容尚有疑義者,可至南投縣政府、彰化縣政府、雲林縣政府與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各工作站或分站洽詢。或上網查詢(https://www.forest.gov.tw/Driftwood)。

南投分署處長李政賢指出,民衆在撿拾漂流木時,如漂流木上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或烙印者,請通報當地分署運回保管,後續將依民法規定,給予拾得者林產物價金10%做爲報酬。

濁水溪流域即日起開放自由撿拾漂流木。圖/林業署南投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