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伯源胞弟卓伯仲涉彰縣環保袋採購案 一審判刑9年

▲卓伯仲涉及縣府環保袋採購案。

地方中心/彰化報導

彰化縣卓伯源(右下圖/彰化縣政府胞弟卓伯仲涉及縣府環保袋採購案,對縣府官員施壓讓特定廠商得標,以及侵佔總統大選馬吳競選辦公室經費案,被依貪污、侵佔等罪起訴,彰化地方法院17日下午宣判,以侵佔及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等罪,判處9年有期徒刑。

同案被告除卓伯仲外,前縣府行政處代處長楊瑞美被判刑1年4個月、前縣府行政處文書科科長李耀全1年2個月,涉嫌充當白手套黃四吉判刑10個月,可易科罰金

另外,卓伯仲友人吳俊德遭判刑4年6個月,敞盛公司負責人馮啓峰妹妹馮瓊慧有期徒刑4個月;馮啓峰、馮妻伍碧蓉、縣府工策幹事呂振維等人無罪。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查出,卓伯仲涉嫌在彰縣府的環保袋採購案中,對楊瑞美、李耀全等人施壓,讓特定廠商得標,業者不當得利約4900萬元;此外,卓伯仲在擔任馬吳彰化競選總部總幹事時,以支付文宣費用名義,將選舉經費以不實單據辦理覈銷,侵佔近2400萬元,去年5月檢方將他起訴。

去年6月法院開庭時,卓伯仲否認主導縣府標案,很多事情都是檢察官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