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投資人複委託投資外國比特幣ETF 金管會5條件放行
金管會宣佈,將開放專業投資人復委託投資外國虛擬資產ETF,但附帶五大條件。圖/本報資料照片
海外比特幣ETF投資終於解禁。金管會今天宣佈,將開放專業投資人復委託投資外國虛擬資產ETF,其中最外界矚目的項目就是比特幣的ETF在此次開放中可以解禁,不過,金管會也附帶五大條件,包括券商資格條件還有投資人身分,如自然人必須是3千萬以上的投資者才能進行投資。
金管會指出,爲提供投資人多元商品的選擇性,並提升我國證券商復委託業務動能,考量外國虛擬資產ETF投資風險較高,金管會參採券商公會建議,開放專業投資人得以復委託方式投資外國虛擬資產ETF。金管會對開放內容及配套措施提出五大重點要求,包括:
1、投資人身分別:考量虛擬資產性質複雜且價格波動劇烈,虛擬資產ETF投資風險較高,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虛擬資產ETF委託人以專業投資人爲限。專業投資人包含專業機構投資人、高淨值投資法人、高資產客戶、屬於專業投資人之法人或基金、及屬於專業投資人自然人。
2、強化了解客戶程序:證券商應建立適當的虛擬資產ETF商品適合度制度並報經董事會通過,並於委託人初次買進前評估委託人具備虛擬資產暨相關商品投資專業知識及具備一定投資經驗,以瞭解客戶委託買賣該商品的適配性。
3、籤具風險預告書:除委託人爲專業機構投資人外,委託人應於初次買進前籤具風險預告書,證券商始得接受其委託。
4、提供商品資訊:除委託人爲專業機構投資人外,證券商應於委託人初次買進前提供虛擬資產ETF相關商品資訊。
5、定期教育訓練:證券商應定期對業務人員辦理虛擬資產暨相關商品教育訓練,以利業務人員充分了解該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