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形同威權復辟」 馬英九:慰安婦比不上改路名?

馬英九出席「臺灣民主距離研討會」。(圖/翻攝自馬英九臉書直播影片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總統馬英九、國民黨主席吳敦義14日上午出席「臺灣與民主的距離研討會」。馬英九致詞時表示,根據《促轉條例》,民國34年8月15日至民國81年11月4日爲「威權時期」,涵蓋日據時代,「難道阿嬤們所期盼的正義,對民進黨來說,還比不上改路名、改校名、改國幣、拆銅像這些事來得重要嗎?」轉型正義是爲了促進社會和解,但民進黨以違法違憲手段,清算在野黨,轉型正義沒促進和解,反而形同威權復辟。

馬英九表示,蔡政府利用民進黨在立法院的多數,3年來先後通過《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及《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設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與「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這兩個所謂的「獨立機關」,不僅不獨立,也大有違憲之嫌。

馬英九指出,黨產會在未經法院許可下,調查搜索特定在野黨的房舍,甚至取代法院角色,依據有罪推定、溯及既往、個案立法等違反「法治國」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的概念,逕自召開公聽會作出裁決,以凍結、沒收、或拍賣黨產會自行認定爲「不當取得」的黨產,黨產會實際在行使檢察官加上法官職權,嚴重逾越憲法最基本的權力分立體制。

馬英九提到,不論是「黨產條例」或「促轉條例」,都是針對國民黨,3年來國民黨的資產幾乎全部被凍結或扣押,連婦聯會、救國團等被黨產會認定爲「國民黨附隨組織」的團體也遭波及;此外,未經「黨產會」允許,國民黨無法動用預算經費,被迫解僱大量黨工

馬英九提及,任何民主法治國家的政府,要取得人民財產,必須依法或經過法院審判,然而臺灣的黨產會,竟以片面抄查國民黨及所謂「附隨組織」的財產,完全是違法違憲行爲,反對黨財務被控制在執政黨手中,「舉世罕見,中華民國在民進黨統治下,似乎變成一個極權國家」。

張天欽。(圖/資料照)

對於去年大選前爆發「張天欽事件」,馬英九認爲,時任促轉會副主委張天欽在內部會議中自我認定「促轉會」的角色與功能,就是明朝的「東廠」,要蒐集當時競選新北市長侯友宜的黑資料,作爲「除垢」打擊的基礎,消息曝光後,黃煌雄引咎請辭促轉會主委,並坦承上任兩個月沒看過公文,「外界至此方知,蔡政府近年成立的所謂獨立機關,濫權、黑暗到什麼地步!」

此外,馬英九也提到,根據《促轉條例》,民國34年8月15日至民國81年11月4日爲「威權時期」,涵蓋日據時代,那對於在日據時代遭迫害的臺籍慰安婦,民進黨政府並沒有依據《促轉條例》向日本政府請求道歉與賠償?「難道阿嬤們所期盼的正義,對民進黨來說,還比不上改路名、改校名、改國幣、拆銅像這些事來得重要嗎?」

馬英九還說,促轉會去年底公佈的兩波撤銷有罪判決名單中,有四百多人是1950年代中共潛伏在臺的諜報員姓名還鐫刻在北京西山無名英雄廣場烈士牆上,供人景仰追思,「如此轉型正義,又讓那些被中共殺害的國軍弟兄家屬何以堪?」

馬英九批評,總統蔡英文說轉型正義是爲了促進社會和解,但實際上,民進黨以違法違憲、粗暴惡質的手段,清算鬥爭在野黨,污名化並壓制反對勢力,以致朝野關係越來越惡化,許多訴訟在進行,社會對立越來越嚴重,「蔡政府推動的轉型正義,不但沒有促進和解,反而形同威權復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