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以租金收入分50年償還

至於償還方式,因爲社會住宅是長期投資,且產權屬於政府,因此將以租金收入來作爲最主要本息償還來源,另外搭配公辦都更帶來開發周邊收益,預計分爲50年來攤還。知情高層說,雖然聯貸案利率會比市場上低,但因爲這是政府居住正義的重要政策,因此希望聯貸案利率能越低越好,期盼銀行能支持國家政策。

據瞭解,住都中心興辦社宅的資金來源,除了聯貸案之外,還包括社宅融資平臺,該平臺利率更低,約0.6%到0.8%之間,聯貸案是住都中心的選項之一。同時,住都中心也在尋求其他籌資方式,例如永續債券等,不是隻有跟銀行借錢。

官員指出,社會住宅只租不賣,土地建物都是政府的,現在是在替後代保留資產,永續經營,如果興辦社宅資金不足,還會由內政部提供非自償補助,給予差額補助。最後一個辦法是以公辦都更出售或出租收益來滾動,住都中心透過嚴謹的財務模型,精算每一案社宅興辦的風險。

官員也表示,國家住都中心資金來源,部分是政府捐助,以及捐贈住都中心的土地,在2021年到2024年第二階段大量興辦社會住宅時,國家住都中心將負責中央要興建的6.8萬戶社宅能量,因此財務槓桿要轉爲向銀行借款,需要大量融資,未來就是用社宅租金來償還融資本息。

知情高層表示,社宅社區的興建成本包含住宅(約佔70%)、店面與社福空間(約10%)與地下停車場(約20%),並非花4千多億去蓋6.8萬戶。第一期社宅平均每戶興建費用486萬元,實際上住宅部分約僅340萬元,平均每坪約11萬元左右,官員說,在市場合理價位內。

興建社宅的經費,無論是地方政府或住都中心,內政部都鼓勵向銀行融資,後續分50年以收取租金攤還,若有不足攤還貸款本息部分,不排除由中央住宅基金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