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府認定 陳達琳爲代理主席

因LED路燈案被羈押禁見的竹東鎮代主席昌平(左),與蔡英文總統(右)的關係良好。(羅浚濱攝)

竹東鎮代會主席陳昌平因涉LED路燈案,本月8日被羈押禁見,3天后出現他簽名指定鎮代陳達琳代理主席,引發鎮代範國威質疑並控告鎮代會秘書郭俊富造假,縣府民政處長邱靖雅指出,按地方自治相關規定,目前認定陳達琳是代理主席。

陳昌平屬綠營在竹東地區的重量級人物,與蔡英文總統關係良好,蔡第1次參選總統及競選連任時,都曾到陳的住處閒話家常,並與地方綠營人士座談

陳昌平涉及2018年「落日計劃」LED案,檢方認涉嫌貪瀆、圖利廠商及有串證之虞,8日被羈押禁見,但11日出現他簽名指定鎮代陳達琳代理主席的便條,鎮代會秘書郭俊富據此發文給縣府,鎮代範國威以便條內容和陳昌平的簽名字跡顏色不同,13日到地檢署控告郭涉嫌造假。

縣府民政處長邱靖雅表示,媒體報導陳昌平被羈押卻能簽名指定陳達琳代理主席,引發地方及中央關注,內政部也希望縣府針對此案說明,成爲日後地方自治的案例

邱靖雅說,根據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17條,主席、副主席同時不能執行職務時,可由主席指定代理主席,14日她曾到竹東鎮代會與鎮代們溝通,但未有具體結果。她指出,依上述條例,主席可以在15天內指定代理主席,目前縣府是知悉陳昌平指定陳達琳爲代理主席,至於鎮代範國威告代表會秘書部分,將待地檢署偵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