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偉航/同性婚姻修法若被宗教打垮,以後拜拜要罰錢?
文/周偉航
「如果同性婚姻立法沒有通過,以後家裡的祖先牌位就要丟掉!不能再拜拜了!」
看到這句話,有沒有嚇一跳?同性婚姻沒過,爲什麼祖宗牌位就會被丟掉?這兩者間有個鳥關係?但若依照反同性婚姻團體的「神」邏輯,這種推論也並非不可能。爲啥?
爲了反對同性婚姻,這些團體想像出各種「同性婚姻通過之後的未來臺灣」,包括了「在國中小教學生肛交」「喊爸爸媽媽會罰錢」「可以和女童性交」「將取消一夫一妻制」,甚至還有「異性戀婚姻將會失效」「少子化」「墮胎人數增加」。
細看現在最有可能過關的尤美女版本,總共修法四條新增一條,主要就是把民法972條「男女」當事人約定改「雙方」當事人約定,然後加上其他適法性與排除性別歧視條款,共兩條,還有兩條與把女性結婚年齡上調到18歲相關(這和同性婚無關,是性別平等議題)。
請問,「男女」改「雙方」,是爲什麼會造成「在國中小教學生肛交」「喊爸爸媽媽會罰錢」「可以和女童性交」「將取消一夫一妻制」「異性戀婚姻將會失效」「少子化」「墮胎人數增加」?
這之間的邏輯關係在哪裡?
「因爲開放同性婚姻之後,學校就要教呀!也要順便教同性婚姻的性教育,那不就是要教肛交!你看現在已經有中學課本在教口交和肛交了!」
如果現在就在教了,那是關同性婚姻屁事?現在有同性婚姻嗎?而且那是課本有列,還是實際有教?現在每所學校都有教各種性愛方式嗎?如果沒有,那爲什麼以後會教?同姓婚姻過了之後,教育單位突然變得超熱血?有這種事?
▲反同性婚姻人士跪地陳情。(圖/記者季相儒攝)
「同性婚姻過了以後,身份證父母欄要改叫雙親,我就不能叫爸爸媽媽了!政府會罰錢!」
現在有誰真的叫爸爸爲「父」的?你會叫自己先生太太「配偶」嗎?「ㄟ,配偶,我肚子餓了。」是這樣嗎?你叫聲「老婆」,現在的政府有來罰你錢嗎?罰則在哪裡?
「同性婚姻過了之後,會很淫亂,什麼性行爲都可以,可以和女童性交。」
聽你在扯咧!這根本是馮京當馬涼,把另一個和同性婚姻無關刑法修法案拉來這邊硬說相關。就算同性婚姻過了,你敢對女童怎樣,保證讓你關到頭頂發芽。
「同性婚姻過了之後,就不再是一夫一妻,一夫一妻制會被廢除。」
同性婚是「新增」婚姻的形式,新增幹嘛要「廢除」舊的?要廢一夫一妻制,讓全臺灣改信伊斯蘭(伊斯蘭教法「沙里亞」允許四妻)都還不見得做得到哩。
「同性婚姻一過,我們異性戀的婚姻就會和新法不合,會自然失效!」
「男女」改成「雙方」,是哪裡不合?還是你現在的婚姻是三方?還是「你」和「你的左手」?
「同性婚姻一過,那些同性家庭沒有小孩,會造成少子化。」
拜託,就算沒有辦法結婚,這些同性戀也是生不出小孩,除非你去強暴他。你是很想強暴人家是不是?
「同性婚姻會造成性氾濫,墮胎人數會增加!」
墮胎有個前提,就是要懷孕,而懷孕,目前看來還是要靠異性戀的性交,如果墮胎率上升,那也是因爲異性戀性的責任,關同性戀屁事?
▲反同志婚姻人士高舉「婚姻家庭,公民決定」訴求。(圖/記者楊佳穎攝)
其他更蠢的推論,像「以後就男生就可以去女生廁所了!」就不提了。這一系列的神鬼論證,都是超極腦補,想怎麼補,就怎麼補,講一個影,生一個子。
爲什麼一個好好的人,會講出這些鬼話?只有一個合理原因,就是「不管啦!不管啦!不管怎樣我就是要反同性婚姻啦!」
因爲邏輯這麼差的人,根本不可能在當代社會生活下去,還讀到大學以上學歷。一堆碩博是在這樣扯,分明就是在裝白癡。直接說你歧視同性戀不就得了,幹嘛要用這種鬼話來騙人?
如果依這種「神」邏輯,那我也可以說,如果同性婚姻立法不過,代表基督宗教政治影響力過半,接着會把更多的教義放入法律中,像是不能拜拜,所以家中如果還有祖先牌位,會被政府拿去丟掉,偷放的要罰錢。
政府還會依基督教會的意見,把臺灣地名都改成聖經的「屬靈的名稱」,新竹要改叫「錫安」,彰化改叫「伯利恆」,臺南改叫「伯大尼」,全臺縣市都要改!不信?拿這些地名兩兩一組當關鍵字去google,看你會找到什麼。
不得了囉,讓基督徒投票贏了,以後不能拜祖先囉!以後我也不能說我住的地方叫臺北了,會被罰錢喔!
是這樣嗎?
你要往那個方向腦補,我就往這個方向腦補,大家一起把腦補的白癡話印到公投選票上,你看誰會贏?公共事務可以這樣搞的嗎?
探討社會議題,凝聚全民共識,不能用這種腦補爛招,人家理性和你論辯,你就理性迴應,講一堆謊言,就算一時可以騙到人,但等「審判之日」到來,會被業力引爆傷害的,一定是你自己。
請記得,要別人尊重你的信仰,先請你尊重別人的大腦。
●周偉航,筆名人渣文本,經營粉絲專頁「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輔仁大學哲學博士,專長爲倫理學,曾從事政治公關工作,目前爲時論專欄作家。本文不代表公司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