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澎湖油庫2次外泄6.3萬公升遭隱匿 管理師更2審無罪

澎湖縣中油「湖西油庫」2017年發生2次油槽外漏事件,油庫經理曹堆容及管理師楊龍淵涉嫌隱匿未呈報,第1次漏油2人遭判1年4月、1年6月定讞,針對第2次漏油,高雄高分院更二審16日宣判,該次漏油與第1次相關,判2人無罪,仍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澎湖縣中油「湖西油庫」2017年發生2次油槽外漏事件,油庫經理曹堆容及管理師楊龍淵涉嫌隱匿未呈報,第1次漏油2人遭判1年4月、1年6月定讞,針對第2次漏油,高雄高分院更二審16日宣判,該次漏油與第1次相關,判2人無罪,仍可上訴。

中油湖西油庫2017年6月、11月,疑似未依標準作業流程實施檢查,導致油庫底層外漏95無鉛汽油高達6.3萬公升,污染土地、地下水面積估計超過0.8公頃。

澎湖地檢署2018年7月接獲檢舉後帶隊進入湖西油庫搜索,分別於廠區內、外均實地採樣土壤、地下水等送測檢驗,中油一週後才以傳真方式通報漏油事件。澎湖縣政府環保局調查,判斷是供油中心廠區排水溝一路流向生態池。

該事件遭隱匿時間長達一年,被媒體踢爆後,中油董事長戴謙與經濟部政次曾文生爲此親赴澎湖鞠躬道歉,應允發放1800萬元慰問金及從優補償,也答應21個月內完成污染整治善後,最後付出總金額4158萬8192元高額賠償金。

針對第1次漏油部分,最高法院判曹男1年4月,楊男1年6個月定讞。

第2次漏油部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2審上午宣判,認爲此次漏油時間短暫、與第1次漏油有關,判兩人無罪,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