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榮/癮君子,請用更高的價格來買抽菸的人權
文/鍾文榮
我支持煙價調漲,從經濟觀點來看,煙品對於經濟的影響,負面大於正面;但我不支持禁菸,因爲管制的成本更高,不僅得不到積極效果,而且徒增更多的社會成本。
政府爲推動長照,行政院已經通過提高煙稅作爲長照財源(是否合宜在此不討論),紙菸每千支,菸絲、雪茄每公斤應徵稅額從590元調高到1,590元,意即每包煙調高煙稅20元,估計可增加158億元稅收投入長照。但煙稅提高也會增加煙品走私誘因(事實上煙品走私已經開始猖獗,海巡署陸續破獲煙品走私)。
另外一方面,健康福利捐(煙捐)維持目前每包20元不調漲,總體的稅收將挹注到長照財源。官方推估,一年約會增加煙稅225億元,惟煙捐因爲煙品消費數量降低而減少67億元,總計一年可增加稅收158億元。
提高煙價已經成爲一些國家的政策,世界衛生組織的「菸草控制框架公約」 (WHO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Tobacco Control, WHO FCTC)被愈來愈多的國家批准生效後,增稅成爲減少菸草消費的一個主要途徑,許多簽署國也開始不斷地提高煙稅。然臺灣的煙價和世界各國比較起來,由於臺灣的煙稅似乎過低,以致於煙價相對也就低廉許多,若再經過購買力平價調整之後,煙價更低,以致於政府和民間一直認爲煙價應該還有調高的條件纔對。
爲什麼煙捐反而因爲煙稅提高後變少了?主因是煙價的價格彈性是有彈性的,意即癮君子們對於煙價具有敏感度,煙價因爲煙稅提高而提高因而減少抽菸的數量,最後導致煙捐反而減少,除非煙稅和煙捐同時提高,這樣一來煙價的反應將更爲顯著,照道理煙品消費數量會大幅降低,國民吸菸率也會降低,稅收也會增加,直到吸菸率降低到一定程度導致總體煙稅減少。
▲行政院通過!煙捐漲20元,煙稅加5元。(ET新聞雲提醒您:吸菸有礙身體健康)
在葉春淵等人的一篇「煙品健康福利捐對香菸消費量及產業之影響」中指出,國產、進口煙的價格彈性分別爲-0.645及-0.818的前提下,假定煙捐再調漲5元,以2004年人口計算將使國人平均每人國產煙及進口煙消費再減少4.25包及4.93包,合計平均每人的煙品消費量減少9.18 包,平均每人煙品消費量減少8.58%。此時,新的煙品消費量減少至17.9億包,政府煙稅收益爲390.32 億元,其中煙捐約179億元,即煙捐可多增收89.52 億元。
煙品是一種正常財貨,基本上都是有價格彈性的,當煙品漲價,消費者自然而然會減少煙品的消費,在國產煙與進口煙的價格彈性皆小於1的情況下(取絕對值),煙價因煙稅或福利捐上漲而上漲,整體的煙品支出對癮君子而言還是會上漲,但煙品的消費量仍會下降(進口煙品的彈性高於國產煙,下降更多)。
從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的「菸害防制資訊網」的「成年人吸菸行爲調查」資料顯示,從「菸害防制法」實行後到三次提高煙捐,成人吸菸率已經從1990年的32.5%,降低至2015年的17.1%(比2014年的16.4%增加0.7%,政策目的希望在2020年下降至10%),顯見煙價調高後,整體的吸菸率有大幅降低的效果。
煙稅與煙捐就是一懲罰稅,積極的目的就是透過價格機能讓煙品消費減少而降低吸菸率,但煙癮所造成的個人危害以及外部成本,並無法完全由個人自負,除非煙價提高到某個程度,但高煙價的效果近於禁菸,回過頭來又會產生煙品走私的誘因,過與不及都是問題。
突發奇想,如果煙品的銷售改爲專賣制度,除了煙稅、煙捐以外並實施強制險,由保險公司專賣經營。要抽菸可以,煙稅從價,煙捐從量,並繳交一年的強制險,由煙品的消費量決定保險費,將煙品造成的危害由健保支出剔除轉到商業保險給付,不足之處就自行負擔,對於第三方的危害由保險金的部分比率提撥到醫療基金專款專用給付,這樣不知能否能更有效降低吸菸率呢?
●作者:鍾文榮,科普經濟學作家及資深產業分析師。經常四處臥底探究百姓生活,把枯燥的經濟分析轉成民衆能懂的文章,以上言論不代表公司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