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假處份被駁回 蘇煥智批行政法院已淪爲「駁回法院」

蘇煥智(本報系資料照片)

對中天新聞臺申請假處份被駁回,前臺南縣長蘇煥智今天表示,現在整個行政法院體系嚴重的失能,與不當行政處份有關案件,幾乎95%都會被駁回,也因此有「駁回法院」的稱號。其實這類案件應該像英美各國,由一般法院來處理,透過行政法院都是在浪費時間

蘇煥智表示,高等行政法院一般性的案件,目前差不多有95%都是駁回,整個行政法院體系是嚴重的失能,尤其是人民政府不當言行政處份有關案件,往往在行政法院都是被駁回,所以行政法院也有一個稱呼叫做「駁回法院」,這非常嚴重。

而且我們沒有地方行政法院,他說,這也是司法改革中很奇怪的部分,沒有地方行政法院一下子就跳到高等行政法院,像這樣的情況,人民想要訴求行政救濟,的確是很困難的,有高達95%以上都沒有機會,「我們認爲臺灣行政法院被叫做駁回法院這個稱呼非常貼切」。

蘇煥智認爲,應該要把有關政府的案件回到一般法院來處理,不要去學德國,而是像英美各國,由一般法院處理,再從一般法院去分案,涉及行政專業部分就給具有該專業的法官審判,不必透過所謂的行政法院,「這反而都是在浪費時間」。

他說,行政法院有一個先入爲主的觀念,就是認爲行政權要由行政部門裁量,也因此他們處份有關法律明文規定的項目,只要涉及行政權往往就認爲這屬於行政部門的裁量權

但是在此次中天新聞臺申請假處份的案件中,應該要考量中天與其他幾家媒體之間的比較,包括檢舉次數多少?處罰情況如何?有無到達一定需要撤照的情況,從事實來看,NCC的制裁電視臺損失「顯不相當」。

他說,NCC對中天所做的處罰,其實在其他電視臺也有類似問題,從各臺被檢舉次數和其因應方式來看,也與中天差不多,這是比例原則的問題,撤照會涉及員工和整個不動產等設備幾十億的投資,必須要能符合比例原則。

蘇煥智強調,NCC原來設定發照的原則是有無涉及國安紅媒的問題,現在卻不談,而單純就過去對它的行政處罰來決定不續照,這就是不符比例原則。

至於法官的裁決,他認爲,基本上現在的法官考績和升遷還是相當程度仰賴其主管機關,包括司法院等來決定,以致變得不敢得罪行政部門,很多解釋還是去配合行政部門,目前的態勢就是如此,司法改革應該要去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