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選舉考量的性平三法留下漏洞
中國時報社論
趕在本次臨時會最後一天,立法院日前火速三讀通過《性騷擾防治法》(簡稱《性防法》)和《性別工作平等法》(簡稱《性工法》),連同稍早通過的《性別平等教育法》(簡稱《性平法》),將統稱「性平三法」的修正草案完成修法。
規範不足 過程倉促
今年5月,民進黨黨工爆發一連串#MeToo事件,除了顯示民進黨內性別意識不足外,也涉及相關主管吃案、職場霸凌等,引發高度爭議,並嚴重衝擊身爲民進黨主席賴清德的選情,賴的民調短時間內大約掉了將近1成,因此民進黨積極尋求補救之道。一方面由外圍側翼大量爆料其他政黨的政治人物同樣涉及性騷事件,另一方面則是快速推出修法,給外界「民進黨知過能改」的印象,以扭轉形象。
行政院院會在7月中旬通過「性平三法」修正草案,立法院在兩週後就三讀通過修法,可見民進黨有多着急。以社會事件帶動改革值得鼓勵,但這次性平三法修法顯然存在政治考量,因此過程十分急促。
單純就新版內容來說,在野黨及社會團體關心且提醒的補教體系、宗教團體、10人以下企業等,所可能涉及的性騷與性平事件,沒有妥適納入規範中,令人遺憾。
事實上,檢視過往所發生的#MeToo事件,來自補教業和宗教團體的案例並不少。2017年的「林奕含事件」就是一個震撼全臺的案例。作家林奕含出版了長篇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揭露她個人長期受到補習班名師性侵的不幸遭遇。
這個事件過後,立法院通過俗稱「補教狼師條款」的《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正案,規定補習班人員若獲知有性侵害、性騷擾等情形,有通報責任。但新近這次修法並未將補教體系發生師對生性騷案適用《性平法》,而是適用《性防法》,差別在於補教業沒有納入教育體系通報系統,因此在一般學校任教的所謂「狼師」仍有可能轉換跑道在補教業或是民間機構任教。
又如,近年宗教團體屢傳性騷甚至性侵事件,因此之前婦女團體一再呼籲應將宗教信仰納入權勢性騷的適用範圍,但衛福部稱宗教信仰過於敏感、難以定義,因此這次《性防法》修法中,有關權勢性騷擾的定義,就沒有在正式條文中納入宗教信仰,對各種藉信仰名義所進行的性平事件,顯然規範不足。
限期完成 缺乏共識
其他如「10人以下」的組織、企業或公開場所,沒有強制規定成立性騷擾申訴管道,對這些場域性騷擾被害人的保護就有所欠缺。事實上,這也可以說是這次民進黨急切通過「性平三法」的後遺症,因爲急着要三讀,沒有足夠的時間與努力,進行社會教育,以致於可能有很多機構或組織並不知道,所謂設立「性騷擾申訴管道」是什麼意思,也不知道設立了之後該如何運作,以爲設立起來很麻煩,且一旦設立了就會整天接通報忙個不停,因此意願不高。
但其實建置性騷擾申訴管道並不難,可能是一支專線、或是一個公開的告示,只要讓性騷擾的被害人知道可以向何處求助即可,這代表的是機構與組織對性和人權的重視;而且它有一定的要件和進行流程,並不會讓機構和組織因此「崩盤」。可惜在必須限期完成三讀的時間壓力下,行政院和立法院沒有時間舉行足夠的公聽會或是研討會,與全社會進行必要的對話與溝通,取得一定程度的社會共識;因此,「性平三法」修法仍出現了不少未盡周延之處,也引發不同程度的抗拒,且相關子法要等到7個多月後,也就是明年3月8日纔可能實施,在在可知民進黨非要在大選前通過三讀,恐怕還是爲了選舉考量。
儘管三法號稱防杜性平事件最完備,也對促進職場性平有一定的貢獻,然而,性平事件往往是文化問題,改變認知需要時間進行社會教育和溝通,可惜的是,民進黨就是急着要修法,倚仗人數優勢,不願採納在野黨意見,性平三法仍留下不少漏洞,只能等待再次修法補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