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抽查圖案玻璃杯 4成外表裝飾驗出重金屬鉛、鎘

▲▼被抽查的玻璃杯。(圖/翻攝自中市政府網站

地方中心/臺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消保官日前抽驗10款外表圖案的玻璃杯,分別就商品標示、玻璃杯內側及外表圖案裝飾金屬含量進行檢查結果其中有6款商品標示不符標準,通知業者限期改善;而玻璃杯內側重金屬溶出測試,雖然都沒有驗出鉛、鎘等金屬物質,但外表圖案擦拭測試則有4款被檢出微量鉛或鎘含量。

爲吸引消費者購買,業者常在玻璃杯上添加各式圖案及裝飾,但塗料可能含有重金屬,讓人接觸而殘留在手上,間接危害身體健康,而且可能因裝盛飲品,導致內側溶出鉛及鎘等重金屬。

法制局表示,爲確保消費者使用玻璃杯安全,臺中市府消保官檢驗10款該市百貨公司零售商店網路場所銷售的圖案玻璃杯,雖然玻璃杯內側均未檢出鉛或鎘,符合「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但外表裝飾圖案經過擦拭測試,有4款玻璃杯檢出微量鉛或鎘含量,但是因爲不是直接接觸食物現行法令尚無相關規範,並沒有違法

此外,此次抽驗有高達6款商品中文標示不合規定,未標示主要成分產地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等,已請經濟發展局通知製造、進口商限期改正,如果逾期未改正,將依法處以罰鍰,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消保官提醒,民衆應養成良好衛生飲食習慣,儘量避免徒手直接接觸食物,尤其使用圖案玻璃杯多半爲兒童家長更須特別注意。而主任消保官康馨壬也呼籲,業者應少用或不用含鉛、鎘成分的原輔料,以提高玻化程度、彩烤溫度或在表面塗防鉛膜等,確保產品質量安全,同時建議消費者購買商品時,除了先檢查商品相關標示外,使用玻璃杯後應先洗手再拿食物,或使用餐具取用食物,避免外表裝飾圖案的鉛或鎘重金屬,經接觸污染食物,損害身體健康。

詳細抽查結果請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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