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夫妻「婚內失戀」男偷吃女仲介 公然示愛這下慘了
高雄閻姓女子與陳姓男子爲一對夫妻,但陳男住在房屋仲介林姓女子住處,出雙入對兩人宛如夫妻,陳毫不避諱向他人介紹林女爲妻子,並多次旅遊、同宿,被拍下出遊牽手等親暱相片,雖陳辯駁兩人並未逾越普通朋友,閻女精神遭受打擊,向兩人求償100萬元;橋頭地院上週四判兩人應給付閻30萬元。
判決書中,陳、閻夫妻倆早年經營直銷事業,但陳自述,年老想進修還得自己辦理助學貸款,並在高鐵兼差清償債務,夫妻倆感情早已出現裂縫。
陳表示,林是夫妻倆經營直銷時認識的朋友;當林得知陳遭遇及經濟狀況後,便與兒女商議,以女兒房間每月2500元出租讓陳居住,陳澄清,雙方僅爲單純爲房客及朋友關係。
閻發現兩人曾前往林任職的不動產仲介公司一事,陳表示,原計劃完成碩士學業後,辭去高鐵外包技術員工作,專職工作彈性的不動產仲介生意,因此,陳纔會前去林工作處所,請教工作內容。
由於陳、林二人被拍到共赴家電賣場親密牽手,且兩人還共同出席陳同學會宛如夫妻等,陳澄清,頂多有以開玩笑口吻稱林爲「媳婦」,林並未承認,兩人間並無逾越正常男女分際。
對於因第三人介入,夫妻感情破裂,閻宛如「婚內失戀」,因此,向林提起妨害婚姻及家庭罪告訴,橋頭地檢署雖做出不起訴處分,雖閻不服再議,仍遭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駁回。
檢方查出,陳雖辯駁二人間違單純房東房客及朋友關係,但陳卻拿不出租屋契約及繳交租金證明,但閻並未證實兩人同居一室。
至於陳、林對外宣稱夫妻,有證人指出,兩人蔘加同學會時,陳曾向在場人士介紹林爲自己的「媳婦」,且兩人聚會中都手牽手、有親密行爲,還有一起共舞。另有證人向陳求證「沒有兒子哪來媳婦」,陳才說「要辦離婚了」。由此可證,陳、林二人確有交往,且對外以夫妻身分自居。
法院審酌,雙方財力及侵權態樣及程度等,認閻請求精神慰撫金以30萬元爲適當,依此判處陳、林二人應連帶給付30萬元,自2021年12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利息之範圍內,爲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部分之請求,則無理由,應予駁回。
高雄市某對直銷夫妻年老感情不睦,男竟外遇雙方友人。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