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肉乾標錯價變1.7折 業者埋單50萬竟罵「壞心人」
知名肉乾標錯價變1.7折遭網友狂訂、慘賠50萬,事後店家埋單還罵消費者是「壞心人」。(翻攝自 快車肉乾官網)
團購美食之一的知名肉乾店「快車肉乾」日前發生員工標錯價的慘劇,誤把200元的肉乾標成34元,1.7折的超殺折扣吸引網友搶訂,讓業者損失50萬,雖然業者大方埋單,願意如期出貨,但品牌的臉書粉絲團在昨天(1/1)發文直指消費者是「壞心人」、「有便宜不貪嗎?」,店家不怪罪員工卻檢討消費者,令網友傻眼。
店家出包標錯價,卻指責消費者是壞心人。(翻攝自 快車肉乾/肉紙FB)
臉書粉專「快車肉乾/肉紙」昨天(1/1)上午發文,表示這兩天的優惠活動,員工誤把金額設錯,「200元的商品只收了34元,大包250元牛肉乾84元」,活動一開跑立刻有衆多網友搶訂,甚至有人一單買到上萬,店家承認疏失願意買單,但仍在臉書上開罵「當然少不了上萬元的訂單,有便宜不貪嗎?」、「原諒你們這些壞心人,人誰無過?」、「花50萬看一下世間的冷暖」,並強調此事不會懲處員工。
對此,網友看到後紛紛留言:「員工設定錯誤,卻說下單的人是貪小便宜、是壞人⋯⋯ 真是刷新我的三觀」、「或許下單的人誤會是年終特價,卻被你們說成這樣」、「看到這樣的官方用詞我也很不舒服」、「賺錢的時候...賠錢的時候...企業說話真的要三思」,但也有網友力挺,「意外的錯誤設定卻願意承擔損失出貨,敬佩快車的做法」。不久店家就編輯文章內容,將情緒性的字眼拿掉。
據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網站指出,業者於標錯價時,應負民法第88條及第91條事由之舉證責任,如能舉證則可主張撤銷買賣,但如無法舉證時,業者仍應依照原標價負責。
法制局指出,畢竟消費者在網路購物的型態中,未見到實體商品,故價格的因素更顯重要,依該標價而訂購,已成立有效的契約及合理之信賴利益,若允許業者標錯價竟可片面取消訂單,對買賣一方的消費者而言過於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