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瞎掰民進黨議員發走路工 高雄前市議員王齡嬌無罪!

民進黨高雄市議員候選人江瑞鴻前年大選遭檢舉發放「走路工」,檢調卻查無實據,追查後才全是對手王齡嬌的志工王女捏造,橋頭地院依誣告罪判王女2月徒刑,另宣告緩刑3年,王齡嬌因罪證不足,判決無罪,檢方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今維持原判。

江瑞鴻爲高雄市第五選區(大樹、大社、仁武、鳥松)市議員,王齡嬌原爲國民黨籍,前年地方大選因違紀參選,被國民黨開除後以無黨籍身分登記。

前年11月20日晚間6時許,王齡嬌競總的王姓志工在競總向其他人說江瑞鴻賄選,稱她受鄰長邀請參加江瑞鴻舉辦的造勢晚會,回程時在遊覽車上收到某位里長交付的500元走路工賄款。

王齡嬌聽到王女描述後,認爲江瑞鴻藉造勢晚會賄選,認爲王女若檢舉可以領到查賄獎金,現場請王女描述過程後錄音,並陪同王女跑到高雄市調處檢舉,檢調受理後,因距離大選僅剩2天,馬上由檢察官指揮市調處查扣遊覽車上畫面。

檢調大動作查賄,卻沒在車上看到王女身影,也未發現有人在車上發放紅包或禮物,檢調起疑後反問王女,才發現賄選根本是她「自導自演」,王女當時不僅沒在車上,她指控的賄選時間還正在王齡嬌競總幫忙,隨即籤分誣告罪偵辦,並將王女、王齡嬌起訴。

橋頭地院審理時,王女坦承編造江瑞鴻賄選,法官認爲王女僅是想要賺取檢舉獎金,就誣指江賄選,考量她有輕度智能障礙,致其辨識其行爲違法能力顯著減低,給予減刑機會,依誣告罪判刑2月,緩刑3年。

至於王齡嬌部分,法官認爲,王齡嬌雖有陪王女到市調處做筆錄,但王女陳述的收賄過程均坦承是她亂猜或亂講,並未指訴是王齡嬌教她虛構檢舉內容,因缺少王齡嬌教唆的有力證據,判王齡嬌無罪。

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今上午9點半宣判,合議庭認爲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判決上訴駁回,王齡嬌及王女均維持原判。

王齡嬌曾代表國民黨參選高雄選區立委落敗。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