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 法務部員工控加班費遭A
法務部竟然出現知法犯法的情況嗎?臺北一名吳小姐之前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擔任正職工友,常被要求加班幫忙,但加班費卻沒有按照勞基法支付,10年少了將近5萬多元,直到吳小姐離開原單位才發現加班費短缺,不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表示,已請勞委會裁決,絕不可能故意短髮加班費。
吳小姐生氣的指出,法務部跟宜蘭分署互相推卸責任,之前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擔任正職工友,卻常常被分署要求加班,並幫忙收發公文、輸入檔案等公務員做不完的工作,可是主管法律機關竟然沒有按照勞基法支付加班費,原本一個小時該給145元,只領到109元,甚至還有加班時數沒有支付,10年下來,少給近5萬元,她離職後拿到資料才發現。
吳小姐表示,法務部補2萬多塊,但她實際照他給的資料算,應該是少5萬多塊,之前還少29個月加班費,以一個月一千塊來算,總共是10萬多塊。誇張的是,工友加班的內容竟然要接5、6萬薪水公務員的業務,同工不同酬,也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吳小姐說,他們常常接公務員的業務做,比如收發檔案分案、幫忙長官算替代役的分數,甚至要幫忙輸入署裡業務,接觸到民衆個人資料。吳小姐透露,不只是她,甚至司機或技工,都常常要接這些非本職的工作,讓吳小姐大感不公平。
對此,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副司長鍾瑞蘭表示,「這件事情一開始,主要是出於法務部的見解,跟勞委會的加倍發給加班費定義不太一樣,我們會尊重主管機關的意見,然後會盡速去做一些補發的動作,不會故意短髮加班費。」
針對工友、司機的額外的工作內容,宜蘭分署則表示不方便回答,只是現在傳出少給加班費,甚至壓榨基層員工,讓外界質疑法務部是否發生知法犯法情況。(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誇張!工友司機,接法務部公務員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