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性騷申訴案上半年543件 45件加害者被解僱

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上路逾半年,勞動部今天公佈今年上半年職場性騷擾通報,共543件申訴案,其中333件調查成立,僱主處置多爲記申誡並加強教育訓練,也有45件行爲人遭解僱。

爲了接住職場性騷受害者,性別平等工作法新法3月8日上路,除建立公權力介入外部申訴管道、罰則,讓性騷行爲無所遁形,也新增心理諮商、法扶等資源,協助被害者心理重建。

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僱主接獲被害人申訴時,應通知地方主管機關,勞動部也依法彙整性騷擾防治事件資料,今天公佈113年上半年(3至6月)相關統計。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在例會中指出,今年上半年通報申訴件數共計543件,其中公務機關134件,非公務機關409件,調查結果顯示,成立計333件,不成立130件,其餘仍在調查中。

黃維琛指出,僱主對於成立案件的加害者後續處置方式,多以記申誡並加強教育訓練,其次爲記大過、記小過,最重則是解僱論,根據數據,今年上半年有45件的行爲人最後遭解僱。

另外,若分析通報申訴案件,黃維琛說,申訴人多以女性居多,申訴人年齡別以25歲至44歲居多,申訴類型以敵意式性騷擾較多,與加害人關係則多爲非權勢,遭受性騷擾形式主要爲「肢體行爲」及「口語」。

黃維琛表示,僱主及受僱者都應留意職場人際界線,如果藉故觸碰對方身體、自以爲幽默開黃腔或以開玩笑的態度評論對方身體特徵等都可能構成性騷擾。

黃維琛也說,勞動部已彙整地方政府可提供被害人使用資源(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268/28272/76064/post),包括諮詢、醫療、心理諮商、法律扶助、通譯等服務,並可依地方政府分別查詢,供各界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