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愛藥
媒體上有關於愛情受苦者、愛情受害者的報導,常引起了人們的注意,也常有人士爲她們他們說話,以減輕其痛感;儘管人們覺得這恐怕對他們毫無助益。
新住民外籍配偶被內政部以「品性不端」爲由撤銷國籍。這個撤銷國籍的做法,讓人覺得有商榷餘地。
什麼叫品性不端呢?外遇,有婚外情或所謂通姦行爲,謂之品性不端;則臺灣的富豪、政商名流、大官、立委,有婚外情、非婚生子女的,多的是。如果以婚外情爲「品性不端」,必須撤銷國籍,那麼大官立委富豪政商名流,要撤銷國籍的恐怕不少。可是他們並未被撤銷國籍。
因爲他們不是新住民,不是外籍新娘、新郎的關係,所以不用撤銷國籍?那麼,這就有歧視外籍,差別待遇外籍配偶之嫌。還是因他們位居要津,或貲雄財多,故免被追究?這樣的話就顯得法律之前非人人平等:官民不平等,商民不平等,法律對人民的保護存在着階級性的差別待遇。
大官、巨賈、富豪們,在馬克斯之輩眼裡,是資產階級,而資產階級在他們的眼裡是反動、反時代。是不是這樣此處無法討論,不過很顯然他們(資產階級)是享有婚外情特權的。而無產階級或低層勞工、22k或更低的受薪階級是沒有這種特權的,儘管他們她們也愛好婚外情。
媒體報導,她是位嫁到臺灣,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越南女子,因爲和越南同鄉發生外遇情事,生下小孩後被老公發現,最後離婚收場,結果今年改嫁給越南同鄉,被內政部以發生婚外情,「品性不端」爲由撤銷國籍,妳跟小孩頓時成了沒國籍的人球,友人氣得大罵,內政部長李鴻源也搞婚外情,這是不是雙重標準?她也嗆聲發出不平之鳴。
難怪他們不平。
外遇上WEGO的,可以繼續當立委。疑外遇攜女立委同遊的,可以擔任部長當大官;也不會喪失國籍。一平民婦女外遇就被撤銷國籍,官民不平等,階級不同法律待遇不同現象,令人感慨。
外遇不值得鼓勵,但因此要撤銷其國籍,值得內政部三思而後行。爲什麼不設法仿照緩刑而給予緩撤銷,使她們母子均安,保有天倫?
當然,一般想法太簡單,而政府與官員立委太複雜。
讀了有關於她的報導,第一個感覺是,她很有勇氣,讓人佩服。不過覺得她這樣嗆部長恐怕沒用。這樣嗆有什麼用?她的問題,只要等她當部長、立委就沒有這些問題、這些災難了,問題都不成問題了。當然,這樣說有點爲難人,甚至認爲這樣說是在幸災樂禍。
千萬不要誤會,絕沒有這樣的意思。常識告知我們她恐怕當不上立委或部長,至少很難當上。那也沒關係。
追求愛情不容易,會受苦,甚至多災多難。但大官立委就不同,他們不會這樣。或許他們不是追求愛情,他們是遊戲愛情、玩樂愛情。可是這一般人辦不到。
很多富豪富商他們有多元化的愛情,子女成羣。在富豪富商駕崩或翹辮子之後,子女們紛紛認祖歸宗。有的,還在世就把散播在外的子女認領認養。這大都是男生搞的事。當然現在女生也不甘示弱,也多角化經營愛情感情事業。所以,立委官員,女子也可以設法跟他們親近‧‧‧。這樣說,也可能讓人覺得有些輕蔑女性、不尊重女性。不是這樣的。只不過這似乎也是婚外情的一個出路。
不少人在爲愛情受苦、爲愛孩子受苦,旁人也愛莫能助,除了她們應更勇敢、更有勇氣來面對問題自助而後人助。有些婦女團體、學生團體也可以向他們求助。當然,求助於部長立委可能更直接。所以與其嗆聲不如低聲下氣求助於他們。
因愛情受苦受害的不少求助於佛陀佛祖上帝鬼神。可是這些虛無縹緲,若有若無,很難得到幫助。所以人們轉向他們(佛陀佛祖上帝鬼神)的代理商、代言人,因爲他們有形狀容貌可辨識,比鬼神容易認識、交往。所以人們跑寺廟精舍靈脩班等等,不過媒體報導有些人因此更苦、更受害、死得更慘。
愛情有沒有替代品?酒毒品嗎啡海洛因古柯鹼等常被用來替代愛情,保有愛情、強化愛情,但結果比失去愛情更糟,因爲失去更多。那麼宗教可不可以成爲替代品?或許可以。但遇到假借宗教上帝神佛之名斂財的,則禍患無窮。馬克思說宗教是鴉片,不是沒原因的。但鴉片也是一種藥,端看人們能否善用。愛情大概是沒替代品的。能替代愛情的只有愛情,新的愛情替代舊的愛情,像換輪胎、汽車。
●作者邱風,新店,退休高中教師。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網友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