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臥室搜出678萬現金 去年財產申報存款逾3千萬

桃園地院合議庭經4小時訊問後,諭令遭收押48天的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左)2800萬交保,鄭今天凌晨5點步出桃園地院,身形明顯消瘦。記者侯永全/攝影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收賄500萬元,昨被桃檢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檢方也揭露,7月29日曾赴鄭文燦臺北住所在臥室上鎖櫃內找到678萬5000元,已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依據監察院公開揭露的公務人員財產申報,鄭文燦2014年任桃園市長以來,財產變化幅度不小,去年與妻子存款有3063萬7323元。

依據監察院廉政專刊歷年公開資訊,第86期廉政專刊可檢視鄭文燦2014年首次擔任桃園市長與妻子林俞汝的首次財產申報內容,當時存款有844萬6639元、價值5萬7060元股票,還有2輛汽車爲本田、Volkswagen。以及桃園蘆竹與八德共有9筆土地,蘆竹有1筆建物,2筆房貸共2663萬3097元。另信託財產4筆土地及3筆建物。

鄭文燦在2018年底當選連任,依據162期的廉政專刊檢視2019年11月的財產申報,鄭文燦與妻子擁有桃園蘆竹1筆土地與4筆建物、2輛Volkswagen,存款增至2287萬5818元,已無房貸。該申報表格也註記,妻子2019年5月將桃園市桃園區寶慶路的房地以1275萬餘元售出,還有臺北市中正區的房子因非自用住宅,已依法強制信託。

鄭文燦並在申報時特別說明,自己在2018年桃園市長選舉獲得選票補助款1656萬9900元整,在弭平選舉經費支出後,將捐出做公益用途使用。

鄭文燦最近一次財產申報,依據監察院第223期廉政專刊內容,2023年時任行政院副院長的鄭文燦與妻子名下仍持有桃園蘆竹1筆土地與4筆建物以及2輛Volkswagen汽車。存款增至3063萬7323元、保險1248萬2574元、黃金存摺21萬5400元,另也說明自己與妻子有2間房子,名下臺北市中正區的房子因非自用住宅,已依法強制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