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譚|上海發佈保障房配建實施意見 東莞擬進一步放寬落戶政策

上海發佈保障房配建實施意見

10月8日,上海印發《關於本市保障房配建的實施意見》。

意見指出,凡新出讓土地、用於開發建設商品住房的建設項目,均應按照不低於該建設項目住房建築總面積5%的比例,配建保障房及相應產權車位。

鼓勵保障對象較多的區域進一步提高建設項目的配建比例。

配建的保障房應無償移交區政府指定機構用於住房保障,並在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條件中予以明確。

對舊改地塊及其資源地塊商品住房項目,可調整保障房配建實施方式,具體辦法另行制訂。

發改委鄭柵潔:統籌房地產等各領域政策,強化政策合力

10月8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

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鄭柵潔在介紹“系統落實一攬子增量政策 紮實推動經濟向上結構向優、發展態勢持續向好”有關情況時表示,這次一攬子增量政策體現“三個更加註重”“四個堅持”。

“三個更加註重”是指,更加註重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更加註重支持實體經濟經營主體健康的發展,更加註重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

“四個堅持”方面:一是堅持目標導向,錨定全年目標任務,用足用好政策空間。二是堅持問題導向,聚焦民生社會關切,緊扣經濟社會發展和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採取針對性更強的措施。三堅持系統施策,統籌財政、金融、消費、投資、房地產、股市、就業、民生等各領域政策,增強宏觀政策取向的一致性,強化政策合力。四是堅持長遠建設,尤其是統籌做好今明兩年政策的銜接,推動經濟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確保明年“十四五”順利收官。

東莞擬進一步放寬落戶政策

10月8日消息,東莞市公安局對外發布《關於公開徵求增加穩定居住就業入戶事項意見的公告》,旨在進一步優化戶籍政策,公開徵求公衆意見。

辦理條件方面,在東莞市擁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戶籍人員,已在東莞市申報居住登記的,其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請入戶, 申請人的未成年子女、父母(以下稱“家屬”)可以隨遷; 房屋產權人、購房人爲未成年人的,應由其父親或母親作爲申請人,家屬可以隨遷。

共有產權住宅房屋(夫妻共有、父母與未成年子女共有或申請人與政府共有的除外),只允許擁有產權份額大於或等於共有人平均份額的一名產權人、購房人及家屬入戶。其他共有產權人、購房人不再適用本通知規定。

北京對房改標準價改成本價補交房價款的程序予以明確和規範

10月8日,北京市《關於進一步做好房改標準價改成本價補交房價款有關工作的通知》正式施行。

爲解決由於原產權單位改制或滅失等原因,導致有些以標準價購買的公有住房無法補交房價款、進而影響上市交易等困難,北京市多部門共同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房改標準價改成本價補交房價款有關工作的通知》,擬對房改標準價改成本價補交房價款的程序予以明確和規範。

《通知》的內容主要爲以下三點。

一是明確房改標準價改成本價補交房價款的程序。職工按房改標準價購買公有住房的,可向原產權單位提出申請並補交房價款後上市交易;也可持相關材料向房屋所在區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管理部申請補交房價款後上市交易。

二是明確補交房價款的管理部門。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標準價改成本價房價款的代收與集中管理,向原產權單位或職工個人出具相關存儲憑證。

三是明確成本價售房不動產權證的辦理程序。市規劃自然資源委不動產登記部門憑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存儲憑證辦理“成本價售房不動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