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主管問事沒先申請...受刑人氣到暴打管理員!他頭部受傷 下場曝
▲曾男毆打管理員,被依法判刑。(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一名曾姓男子在嘉義監獄服刑期間,因有問題要找衛生科主管詢問,但因其沒有按規定提出申請,因此遭到制止。未料,曾男竟一氣之下徒手痛毆對方,導致對方因此頭部受傷。對此,嘉義地院審理後,依法判其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曾男因另案在嘉義監獄服刑,而他在日前某日要找嘉義監獄衛生科主管詢問事情,但因爲其沒有事先申請,因此遭到嘉義監獄門診區日勤維持秩序的管理員制止,並要求其應該依照規定提出申請,而曾男聽聞後一時情緒失控,竟在候診區徒手毆打管理員頭部,以此方式對依法執行職務的管理員施以暴力,導致對方頭部受有鈍傷之傷害。
對此,曾男被捕後坦承犯行,且又有證人之證詞、監視器翻拍畫面等足以佐證,因此其犯嫌勘以認定。法官認爲,曾男當時正在監獄服刑,明知道對方是監獄管理員,僅因對方要求其依照規定提出申請,就朝對方施以暴力,不僅危害對方執行勤務之嚴正性及執法尊嚴,更是侵害對方身體之法益,所爲實屬不該。
法官念及,曾男犯案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其對管理員施以暴行之手段爲徒手毆打、毆打之部位、造成之傷勢,等一切情狀之後,依法給予判刑,並諭知易科罰金標準。對此,嘉義地院審理後,依犯妨害公務執行罪,累犯,處以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得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一日。
►我沒有遲到,是時間遲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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