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藤雄遭延押2個月 遠雄:將在下午提出抗告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今確定延押2個月。(圖/本報資料照)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涉土地工程弊案,今(31)臺北地方法院裁定延押2個月,對此,遠雄企業副總經理楊舜欽表示,經過2個月的訊問,認爲羈押要件應已經不復存在,因此公司將於今日下午提出抗告。7月1日,趙藤雄被控涉嫌掏空遠雄人壽資產以及爲開發海山煤礦舊址透過新北市議員周勝考等人行賄官員,兩人雙雙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臺北地院漏夜審理後裁定,趙藤雄、周勝考羈押禁見。如今2個月的羈押期限即將屆滿,臺北地檢署地檢署於25日以案情金流調查狀況複雜,尚有事證待釐清,且趙與周2人恐有串、滅證之虞,而向法院聲請延押。29日臺北地方法院召開延押庭,31日裁定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