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藤雄認罪捐2億換免囚 遠雄:謝謝法官給機會

▲合宜宅案二審宣判趙藤雄認罪免囚捐2億定讞。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改口全部認罪」的遠雄企業董事長趙藤雄25日果然全身而退,遠雄對此迴應,「謝謝各界的關心,董事長會竭盡專業所長回饋社會,也謝謝法官給他一次機會。」

林口A7、桃園八德等合宜住宅弊案今天二審宣判,趙藤雄判刑2年,罰金140萬元,緩刑5年(需繳公庫2億);遠雄前總經理魏春雄判刑1年10個月,罰金130萬,緩刑5年,需繳交公庫1億。趙、魏2人都不得上訴。

至於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判刑21年、褫奪公權5年,罰金1千萬元;葉的部分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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