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無症狀採檢「2作爲違反政策」 陳時中:公務員失職交縣府懲處
彰化衛生局針對無症狀居家檢疫者採檢引發不小風波,指揮官陳時中更指示廉政小組介入調查。指揮中心今(23)日也公佈研析說明,認爲彰化衛生局共有2項作爲違反指揮中心政策,一爲對無症狀居家檢疫者進行採檢;二爲主動要求居家檢疫者於檢疫期間外出,但目前並無相關裁處規定,而公務員失職交縣府懲處。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今年8月17日公佈國內第485例COVID-19確診個案,因該案無症狀並於居家檢疫期間前往醫院採檢,未遵循指揮中心公費採檢規範,且居家檢疫者於檢疫期間外出採檢,可能造成防疫風險,引發輿論關注,廉政小組也在8月24日及8月28日提出調查報告。
指揮中心陳時中說明,依據廉政小組調查,彰化縣衛生局共有兩項作爲違反指揮中心政策,一爲對無症狀居家檢疫者進行採檢;二爲主動要求居家檢疫者於檢疫期間外出。經研析認爲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條第1項第2款第1目、第2目及第17條第1項規定。
但根據現行傳染病防治法對於地方主管機關違反第5條所定權責事項,或違反第17條第1項指揮官統一指揮、督導及協調者,並無相關行政裁處罰則規定。陳時中表示,地方主管機關未落實執行防疫政策或有逾越法規權限作爲,是否適用傳染病防治法規範,未來可於傳染病防治法修正時,參考立法例並同爲立法政策評估。
另外,陳時中強調,彰化縣衛生局違反指揮中心防治政策、處置或措施,另涉有公務員違法或怠於執行職務失職行爲,應由彰化縣政府依其具體情節循公務員服務法、考績法及懲戒法等規定辦理。
▲指揮中心針對彰化縣衛生局就無症狀居家檢疫者執行採檢研析說明。(圖/翻攝自Facebook/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