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疑前妻同事介入 臉書罵人還貼對方資料遭判3月徒刑
謝男在朋友臉書留言罵原告「專門搞破壞」、「這個人很垃圾」,還將朋友臉書內容張貼到自己的臉書上,彰化地院依犯個人資料保護法,處有期徒刑3月。(葉靜美攝)
謝男的朋友想與前妻複合遭拒,懷疑是前妻的同事介入,於是在個人臉書上罵對方「老奸巨猾欺騙誘拐女人毫無良知」,並張貼對方照片,不料,謝男看到後,不但在朋友臉書留言罵對方「專門搞破壞」、「這個人很垃圾」,還將朋友臉書內容張貼到自己的臉書上,彰化地院審理後,依犯個人資料保護法,處有期徒刑3月,另付損害賠償4萬元。
判決書指出,謝男的朋友在2021年初與前妻離婚後,多次想與前妻複合,但都被前妻拒絕,因猜測、懷疑是前妻的同事介入而心生不滿,於是在2022年6月初,在個人臉書發表「這人老奸巨猾欺騙誘拐女人毫無良知這位洪先生」等具侮辱文字內容的貼文,並在貼文下方附上對方臉部照片供人觀覽。
謝男在瀏覽朋友的臉書貼文及照片後,在下方留言「專門搞破壞」、「這個人很垃圾」、「好像半夜兒到鬼」、「好像色魔」、「色狼」,隔日凌晨,更在個人臉書上發表「專門破壞人家家庭」 貼文並在貼文下方轉載朋友臉書貼文及對方的照片。
法院審酌謝男僅因瀏覽朋友臉書貼文及照片,就在朋友臉書留言,並在自已臉書貼文及轉載的舉動,法治觀念極其淡薄,並對告訴人之個人資料隱私、名譽及人格評價造成相當損害,所爲不可取,犯後雖已坦承犯行,但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賠償告訴人所受之損失或徵得告訴人之諒解,依犯個人資料保護法,處有期徒刑3月。原告亦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法院判應給付原告4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