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狠夫榔頭爆頭殺妻兒 法院依「殺人罪」羈押
兇男子見其子躲到超商店員後方,仍手拿榔頭不發一語直視前方。(翻攝臉書爆廢公社二館/孫英哲彰化傳真)
彰化縣福興鄉發生夫妻因金錢失和,62歲男子持榔頭攻擊妻子(45歲)及兒子(17歲),造成妻死兒傷的人倫慘劇。全案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漏夜偵訊後,以兇嫌涉及殺人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經漏夜審理,今天凌晨裁準兇嫌羈押。
彰化地檢署指出,該署於5日晚間接獲警方通報,彰化縣福興地區發生男子持榔頭殺傷妻、兒的家庭暴力案件,兇嫌的妻子經送醫後不治死亡,該署隨即指派檢察官陳昭蓉指揮彰化縣警局鹿港分局組成專案小組,逮捕在場的兇嫌,並於6日相驗死者。
檢察官訊問兇嫌後,認其涉犯《刑法》殺人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爲殺人重罪,並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於今天凌晨裁定羈押。
彰檢強調,檢察官將持續深入偵辦本案,釐清全案經過;同時通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彰化分會,提供被害人家屬必要之權益保障。
這起駭人聽聞的榔頭殺妻案發生在5日傍晚約5點30分,當時福興鄉一家超商內的民衆直擊兇嫌赤裸上身,手持榔頭進入超商,兇嫌看到其兒子全身是血坐在超商用餐區,立即趨前靠近,並看到兒子躲到一名身材壯碩的店員後方時,不發一語直視前方,雙方對峙數分鐘後,兇嫌才被警方逮捕。
警方調查,兇嫌與其印尼籍外配常因金錢問題爭吵,兩人在案發前口角後,兇嫌即情緒失控拿榔頭重擊妻子及未成年的兒子,造成其妻因傷勢嚴重死亡。
兇嫌還拿着榔頭猛擊其子,過程被路口監視器拍下,兇嫌還一路追殺兒子到超商內,幸有見義勇爲的超商店員挺身而出,及時阻止行兇。
兇嫌兒子經送醫,其後腦杓凹陷有撕裂傷,前額與雙耳也有數十處撕裂傷,右手掌骨、手指骨折,幸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
警方訪查,兇嫌娶印尼籍妻子後,其妻常將金錢寄回印尼,原本該男在彰濱工業區做電鍍技術員,後來因車禍受傷,導致不能工作,原本還有2 棟房子,婚後17年都已陸續賣掉,並把錢都給了妻子寄回印尼,最近妻子疑又向地下錢莊借貸,夫妻時常爭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