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4歲子輕生 臺中板模工獨活被依殺人罪羈押

葉姓男子攜4歲兒子輕生,兒子死了、他卻獨活,臺中檢方依殺人罪聲押葉男。(資料照片/林欣儀臺中傳真)

有憂鬱症病史的41歲葉姓男子,上月24日晚間與年僅4歲的兒子在臺中市住處輕生,但葉男輕生未果、他的兒子則已死亡;誇張的是,葉在伴屍2天后,27日又外出買除草劑飲用,卻因喝農藥引發身體不適、向119求助,送醫救回一命。檢方認爲其子對死亡無決定能力,依殺人罪聲押葉男獲准。

9月27日傍晚6時許,葉姓男子打電話向臺中市消防局求救,他表示自己位在北屯區文心路靠近崇德路的集合住宅,喉嚨、腹部劇烈疼痛,需要送醫。救護人員獲報後趕到現場,卻發現他年僅4歲的兒子獨自躺在屋內的牀上、已經沒有生命跡象;葉男則自述喝下除草劑,且桌上還殘留有喝過1口的殘餘藥劑。

救護人員緊急將葉男送醫、並通知警方到場處理,員警清查現場發現,房間內留有炭盆容器。經瞭解,葉男於9月24日晚間帶着兒子在住處輕生,之後就睡着了,隔天早上他醒來,卻發現兒子已經死亡,但葉男未報警處理,還獨自在屋內伴屍2天。

直到27日,他又出門買除草劑回家喝,並打電話給已分居的妻子,之後葉男因喝了除草藥感覺喉嚨、腹部疼痛難耐,自己打電話向119求救,被送醫救治,9月30日晚間出院。

檢警驗屍發現,葉男的兒子口鼻有出血,且身上疑似有不知名傷痕,決定解剖化驗死因。臺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卓俊忠指出,檢察官認爲葉男的兒子對輕生與否沒有選擇權,認定小孩是在無意識、無決定能力的情況下死亡,認爲葉男涉嫌殺人,向法院提出聲押。

臺中地院認定葉男涉嫌殺害兒子且罪嫌重大,有逃亡之虞,裁定準予羈押。

從事齒模技術工作的葉男與妻子分居1年多,長期因憂鬱症服藥控制,近來他因沒有工作可做,經濟陷入困境,且已積欠房東數月租金,是否因經濟困難才帶兒子一起輕生?另外傳他疑似先讓兒子服用憂鬱症藥物、導致小孩在昏睡中喪命?檢警仍在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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