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破獲非法漫遊網卡 4家電信業者牟利6.3億被起訴

雲林地檢署指揮破獲車手集團,追查人頭卡的門號時,循線再破獲由鄭姓、陳姓及張姓男子爲首的詐騙集團,他們是以電訊公司名義專營國外旅遊網卡的第2類電信業者,利用合法掩飾非法,製作俗稱「黑莓卡」、「比特卡」的漫遊及國內網卡,再透過李姓男子的公司對外販售,3年多來不法獲利達6億3千多萬元,全案偵查終結,檢方今依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等多項罪名起訴。

雲林地檢署指出,該集團爲規避查緝,曾與外籍人士合作,蒐集國人及外籍人士的身分資料,僞造KYC實名制程序,藉此誤導檢調辦案方向,該案起先是由檢察官黃薇潔指揮虎尾分局和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偵查第2隊、雲林調查站,今年4月查獲張姓少年充當車手,在雲林面交取款時,被當場緝獲。

檢警調進一步追查張姓車手背後集團,發現可能有電信公司涉案,非法販售俗稱「黑莓卡」、「比特卡」的漫遊及國內網卡,牟取暴利,即由檢察官莊珂惠、段可芳加入專案,並對包含3家第二類電信公司、7家通訊行等10多處場所展開搜索,拘提25人,其中5人經法院裁定收押,另10人以10萬至100萬元不等諭知交保。

檢警並當場查扣不法網卡多達2萬7千張、現金900多萬元,檢方發現,被查獲的這幾家第二類電信公司業者,透過網路羣組對外宣稱所製作的網卡「吃到飽,配三組虛擬,臺灣號碼。…二年內可開通使用,方便囤貨安全無慮,吃到飽與號碼完全分開,不易追蹤,三角IP位置也無法被掌握…過期2個月內都可以續卡」等,讓人誤信網卡可有效躲避查緝、製造斷點,吸引不法份子相繼購買,牟取暴利。

檢警發現,國內第二類電信業者向大陸地區電信業者引進國際電路配置系統,並提供向國內五大電信業者申請的企業門號,即俗稱的「軟號」,供該大陸地區電信業者可隨機配置比特卡等不法網卡,嚴重影響國內資安以及社會秩序。

檢方說,被查獲的4家公司自110年迄今,銷售不法網卡獲利高達6億3千多萬元,且涉嫌逃稅達3千多萬元。案經偵查終結,今天依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稅捐稽徵法、個資法等於起訴鄭姓男子等21人。

雲林地檢署呼籲民衆切勿輕信「辦門號換現金」廣告,淪爲人頭門號。電信業者也應自律落實KYC(Know your ustomer)程序,主管機關也須嚴格實施行政檢查,以防止不肖業者與犯罪集團勾結,從事不法。

雲林檢警搜索幾家電信業者,當場查扣不法網卡多達2萬7千張、現金900多萬元。圖/雲林地檢署提供

雲林檢警搜索幾家電信業者,當場查扣不法網卡多達2萬7千張、現金900多萬元。圖/雲林地檢署提供

雲林檢警搜索幾家電信業者,透過網路羣組廣告,販售非法網卡牟利。圖/雲林地檢署提供

雲林檢警搜索幾家電信業者,當場查扣不法網卡多達2萬7千張、現金900多萬元。圖/雲林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