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漏繳空污費逾億被查獲 業者花1億6千多萬獲緩起訴
中部1家金屬表面處理業者10年共漏繳空污費逾億被查獲,在行政罰及司法共花1億6000多萬元,終獲檢方同意予以緩起訴。(資料照片)
中市1家金屬表面處理業者涉短報使用原物料數量,規避繳交空污防制費,臺中地檢獲報偵辦查獲,業者自2011年起10年期間,共漏繳空污費1億846萬多元,公司前後任邱姓、蘇姓負責人與申報業務吳姓員工等7人坦承犯行,經補繳空污費、繳回犯罪所得、增設設備及支付公庫384萬元,在行政及司法總共花1億6000多萬元,終獲檢方同意緩起訴。
臺中地檢署獲報,由檢察官林俊杰指揮環保署、航調處臺中調查站及保七等單位,偵辦該違反空污案,經科技蒐證後,檢察官在去年4月7日會同相關單位到公司搜索,查扣帳冊等資料,循線調查發現該公司惡意短報製程中使用原物料數量,藉以短繳空污費。
檢警追查發現,該公司自2011第1季到2020年第4季長達10年期間,向臺中市環保局申報使用原料量都以多報少,導致不知情的環保局人員據以覈算的空污防制費,可大幅縮水,藉以短繳空污費牟利。
該公司及公司前後任邱姓、蘇姓負責人,負責申報業務的吳姓員工等7人,犯後都坦承犯行、深表悔悟。
據瞭解,在行政罰部分,根據《空污法》等規定,空污費可追補繳5年,該業者已向環保局補繳5年漏繳空污費6150萬4437元,再經遭裁處76萬元,另已投資4700多萬元增設空污防制設備。
在司法部分,業者繳回其餘犯罪所得4696萬1806元,並願向公庫支付384萬元爲條件請求予以緩起訴,在行政及司法等總共花了1億6000多萬。
檢察官以犯後態度尚屬良好,應無再犯之虞,同意予以緩起訴處分。